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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糧賤傷農:“老毛病”應開新藥方
新華社哈爾濱11月3日電題:根治糧賤傷農:“老毛病”應開新藥方
新華社記者管建濤
近期,黑龍江、吉林、山東、河北等地玉米價格大幅下降,一些農民賣糧收益因此減少,“糧賤傷農”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根治糧賤傷農這樣的“老毛病”,應用市場化、國際化的視角,有針對性開出新藥方。
為保護農民種糧收益,最近幾年我國玉米臨儲價、水稻和小麥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收購價穩步提高,也帶動糧食市場價格逐年上漲,農民種糧收入隨之增多。但與此同時,“糧貴”也誘發一系列的問題。
例如,糧食價格上漲,市場需求不旺,大量糧食進入國儲庫,造成糧食庫存壓力增大、國家財政補貼增多;糧食加工企業成本增加、效益下降,甚至陷入行業性虧損;國內外糧食價格倒掛,我國糧食加工業和食品加工業的國際競爭力下滑等。
因此,解決糧賤傷農的老問題,要尋找更好的解決方案,特別是既能提高農民收入,又能避免引發新問題的“新藥方”。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正從高速增長轉向中高速增長,如何在經濟增速放緩背景下,繼續強化農業基礎地位、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是各地必須破解的一個重大課題。
防止糧賤傷農,應擴大目標價格政策改革試點范圍,確保糧食價格下降的同時,不影響農民種糧收益。可以借鑒新疆、東北等地棉花、大豆目標價格改革經驗,逐步實行玉米、水稻目標價格制度,科學設定保障農民合理收益的農產品目標價。當市場價格低于目標價時,由國家財政補貼其中的差價,真正實現“糧賤也不傷農”。
防止糧賤傷農,還應開發農業二、三產業增收空間,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延長農業產業鏈條,提高農業附加值,開發農業的多種功能,充分挖掘鄉村生態休閑和民俗文化價值。
防止糧賤傷農,還可以在提高農民經營性收入的同時,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應加快農村產權改革,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鼓勵外出務工,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加大國家在養老、醫療、教育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增加農民轉移性收入。
防止糧賤傷農,還應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向農業、農村、農民擴展,引導有能力、有經驗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優化農村發展環境,降低創業成本,讓農業、農村和農民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舞臺、新主體。(完)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根治糧賤傷農 糧賤傷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