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8日政協第十二屆煙臺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煙臺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
鑒于王德亮因涉嫌職務侵占罪、騙取貸款罪被依法逮捕,根據有關規定,免去其市政協常委委員會委員職務,提請市政協十二屆五次全體會議備案確認;撤銷其政協第十二屆煙臺市委員會委員資格。
編輯:薛鑫
關鍵詞:煙臺市政協 涉嫌犯罪被逮捕 王德亮
copyright © 2004-2014 www.rmzx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聞、信息和各種專題專欄資料,未經協議授權,不得使用或轉載
主辦單位: 人民政協報社 京ICP備09078172號 國新網許可證:101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