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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官員移花接木套取工程款 以為沒落私人腰包就沒事
“通過‘移花接木’的方式套取工程款。原以為只要沒有落入私人腰包,就可以安然無恙了。沒想到‘小伎倆’卻終究逃不過紀律的‘天網’。”湖南省張家界市永定區紀委不久前通報了一起“四風”問題,引發當地干部群眾熱議。
調查組調取合作橋鄉公存賬目發現,2014年11月,在合作橋鄉政府給工程承包商王新六打完工程款以后,王新六又向合作橋鄉公存賬戶存入18萬元。另外,當天還有一筆2萬元的現金存款入賬。一般情況下,工程承包商不會向公存賬戶存錢。調查組緊緊抓住這一疑點,就這20萬元的來龍去脈開展進一步調查。 2015年2月,有群眾舉報該區合作橋鄉政府維修工程存在違紀問題。區紀委監察局立刻組成調查組開展初查。
原來,2014年7月,合作橋鄉準備對政府辦公用房進行裝修改造。在鄉黨委政府召開班子會商量相關事宜時,時任鄉政府財政所長的黃江濤建議借此機會將一些不好處理的賬處理掉。所謂“不好處理的賬”,指的是鄉里一些跑項目、跑資金和公務接待產生的費用,無法入賬報銷。
會后,時任鄉黨委書記張文猛,時任鄉長張晚云,時任鄉黨委副書記、副鄉長趙德全及黃江濤4人商量,決定以在工程合同中虛增工程量的方式處理。4人在工程發包前跟王新六溝通好,簽訂“陰陽合同”,虛增了20萬元的工程量和項目單價。王新六按照約定,在收到工程款后,將套取的部分返還給合作橋鄉政府賬戶。
在違紀事實都調查清楚后,2015年5月,永定區紀委監察局對4人進行紀律審查。8月27日,張文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合作橋鄉黨委書記職務;趙德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黃江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合作橋鄉財政所所長職務。張晚云受到行政記過處分,按程序免去合作橋鄉鄉長職務。
“明知道是違紀違規行為,還是干了蠢事……我對不起組織的培養,連累了同事,也害了自己。”張文猛對此后悔莫及。(本報記者 鄒太平 通訊員 譚奕星)
【執紀者說】
作為一名肩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黨委書記,不僅不制止虛套工程款的建議,還參與其中、頂風違紀,最后4人被立案查處,影響惡劣、教訓深刻。對此,紀檢監察機關在處理上更要“嚴守紀律緊一扣,嚴明規矩實一分”,通過對這一案例的紀律審查和通報,增強領導干部守紀律、講規矩的政治自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永定區紀委 鐘法友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官員 套取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