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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一老人養(yǎng)老院吃饅頭被嗆死 院方稱沒責任
快到年關了,可市民趙先生說,他這個年不好過。原來,在2015年12月份,他父親入住在濟南蘇氏康復老年公寓期間發(fā)生意外,因為一口饅頭而引發(fā)窒息死亡。老人在被送往養(yǎng)老院之前,患有腦血栓后遺癥,吞咽功能也不好。但家屬認為,老人既然被送到養(yǎng)老院,養(yǎng)老院就有看護的義務,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可直到現在,作為家屬一方的趙先生和養(yǎng)老院方面還沒協商出一致意見。
家屬:入住養(yǎng)老院不到一個月,老人吃飯被嗆死
2015年12月2日,趙先生的父親住進了濟南蘇氏康復老年公寓。說起為什么選擇這家養(yǎng)老機構,趙先生說,他當初也做過一番考量。
“當時,我母親在省中醫(yī)住院,沒法照顧我父親。這家養(yǎng)老院離醫(yī)院和我家都比較近,我就把老人送到這邊來了。”趙先生說,當時他去養(yǎng)老院時,院方稱對腦血栓后遺癥的康復和護理很有經驗,并且給他看了幾個康復效果很好的老人。“我父親是腦血栓后遺癥,所以就選擇了這個。后來我母親出院了,和父親住在一起。”
趙先生給記者提供的一份收據顯示,在第一個月,養(yǎng)老院收取了2910元的費用,包括住宿費(含伙食費)、護理費和其他費用。趙先生說,他辦理的是全護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給老人喂飯。
2015年12月24日,距老人入住剛二十多天,意外就發(fā)生了。中午11點多,老人在吃了一口饅頭后,突然沒有了意識,被緊急送往千佛山醫(yī)院急診內科。而12月24日當天,趙先生正好在外地出差,他突然接到母親電話,說父親在養(yǎng)老院出意外了。趙先生趕緊往濟南趕,但還是沒能見到父親最后一面。醫(yī)院的診療記錄顯示,“患者10分鐘前進食過程中突發(fā)意識喪失”,老人為猝死,有既往腦血管后遺癥病史。
院方:老人吞咽功能有障礙,自己吃下的饅頭
1月20日下午,老年公寓負責人蘇先生向記者表示,老人的死因是吞咽功能障礙引發(fā)窒息。對此,該負責人稱,院方在護理老人方面符合流程,房間內也有監(jiān)控。“老人本來就有吞咽功能障礙,嗆飯比較嚴重,我們告訴過家屬這些事情。院方在老人出現意外后,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
該負責人稱,因為老人嗆的比較厲害,院方安排了經驗豐富的護工長過去護理。負責喂飯的護工說,她曾告訴家屬,老人在醫(yī)院里嗆飯很嚴重。“我盡心盡力喂了,老人嗆得很厲害,也告訴家屬了。”
負責護理的護工表示,“那天我沒喂他饅頭,他手里拿著饅頭,我喂的是菜。”和護工的說法一樣,負責人蘇先生則表示,因為老人的手能動,事發(fā)當天吃飯時是老人自己吃下的饅頭。“家屬并沒有要求將飯打成糊狀,因為這是要額外收費的。”得到這樣的答復,趙先生認為,院方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引發(fā)老人窒息的饅頭有3cmX3cm大,如果不是因為這么大塊的饅頭,也不至于出現這種情況。養(yǎng)老院是專業(yè)的養(yǎng)老機構,護工既然在邊上負責喂飯,就應該考慮到這個問題。”趙先生說。
律師:雙方協調不成可到法院起訴
事已至此,趙先生希望養(yǎng)老院能給自己一個說法,也希望能夠協商出雙方都能接受的一個結果。“我父親的吞咽功能有障礙,我們家屬是知道的。說到底,養(yǎng)老院至少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我并不要求他們承擔全部責任。”
趙先生說,他父親每個月有近4000塊錢的退休金,母親也是靠他的退休金來生活。“父親去世后,退休金也就沒有了,我母親也沒有了收入。她是肝硬化晚期,需要長期住院、吃藥,每個月費花費3000多,而且這次受的精神打擊特別大。”
幾次溝通后,養(yǎng)老院同意給出的賠償金額和趙先生的要求相差甚遠。“起初,院方表示可以負擔三分之一的喪葬費,我們沒同意。到后來,說可以賠償我們2.5萬元。畢竟一個活人沒了,我父親也才64歲。這樣的話,我沒法給家人交待。”
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王新亮律師表示,雙方如果協調不成,趙先生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死者生前作為養(yǎng)老院的消費者,養(yǎng)老機構應對其盡相應的看護義務。雖然老人生前有病,但老人在看護期間出現意外,院方理應負擔一定的責任。雙方如果協調不成只能到法院訴訟,至于責任比例的劃分,法院會在綜合考量后做出裁定。”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濟南 老人吃饅頭被嗆死 養(yǎng)老院吃饅頭被嗆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