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財·知道財·知道
非法集資案達峰值 央行將推民間借貸新規
近年來,非法集資問題日益突出,以e租寶、泛亞為標志的大案要案頻發。在此背景下,27日由銀監會牽頭的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備受關注。在會議上,央行力推《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下稱《條例》)出臺,稱引導民間借貸規范化,推動非存款類放貸組織依法合規經營是解決民間借貸領域非法集資頻發的關鍵舉措之一。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的多位業內人士表示,《條例》的出臺將有助于統一監管標準,通過規范相關業務降低金融風險。
“堅決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底線。”上述會議稱,今年下半年將開展全國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行動,對民間投資理財、P2P網絡借貸、農民合作社、房地產、私募基金等重點領域和民辦教育、地方交易場所、相互保險等風險點進行全面排查。
“部委專項整治恰逢其時,非法集資目前無法可依、定義不清,已經造成諸多刑事案件,亟須整頓并立法?!鄙虾P峦勥_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副主任宋一欣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民間借貸長期游離于正規金融框架之外,缺乏法律規范和有效監管是非法集資案件多發的重要原因之一。非存款類放貸組織作為多層次信貸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進一步規范。
央行力推《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出臺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上述部際聯席會議方獲悉,與會部委包括最高法、最高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農業部、商務部、央行、工商總局、林業局、旅游局、證監會及保監會。
在會議上,央行對民間借貸領域非法集資情況和互聯網金融背景下的非法集資活動進行了闡述,指出需要盡快出臺《條例》加強對非存款類放貸組織及其放貸業務的監督管理,有效防范民間借貸領域非法集資活動。
央行表示,民間借貸長期游離于正規金融框架之外,缺乏法律規范和有效監管是非法集資案件多發的重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現在,一是大量以放貸為業的組織和個人,沒有受到恰當的法律規范,缺乏與房貸業務實質相統一的市場準入和業務經營規則,導致違法違規經營現象突出,甚至觸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非法集資的紅線。二是有關部門因缺乏明確的監管依據和監管規則,難以對放貸業務進行全面有效監管,不利于非法集資案件的預防和早期發現。
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非存款類放貸組織快速發展對于建立多層次金融體系、發展普惠金融、滿足“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對不同類型的非存款類放貸組織,還沒有建立統一的國家級法律或行政法規進行規范,容易出現監管風險。因此,《條例》的出臺有助于監管標準統一,防范潛在金融風險。
所謂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是指有經營放貸業務但不吸收公眾存款的機構?!稐l例》適用于在中國境內發生的、不吸收公眾存款的放貸業務。
目前,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機構的放貸行為,已有規范并受到相應監管。但是,以小額貸款公司為代表的多數非存款類貸款人,正面臨法律規范缺位、法律地位不明等問題,亟待解決監管空白的問題。
“應嚴控小貸公司的無序發展,提高進入壁壘,對資質、風險承受能力等不達標的小貸公司,工商、稅務等部門不對其發放營業執照?!泵裆C券宏觀研究員李奇霖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對市場內的小貸公司,要在資金來源與使用、風控等方面加強監管,對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實施警告、暫停營業等行政手段,迫使其整改。最后,對于小貸公司及其管理層跑路等違法行為,要加大懲罰力度。
中國銀行戰略發展部副總經理宗良此前告訴本報記者,中國金融體系中,民間借貸監管相對薄弱,比如小貸公司,某些貸款措施不是特別規范,可能引發金融風險,《條例》出臺后可通過規范相關業務降低風險。
實際上,在2013年和2014年,《條例》已連續兩年被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2015年8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條例》公開征求意見。央行去年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5)》也提到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完善金融法制體系建設,積極推動《條例》的制定出臺。
根據公開的征求意見稿,《條例》對不吸收存款的放貸業務實施牌照管理,明確非存款類放貸組織的法律定位和市場準入資格,規定業務規則和監管框架,明確地方政府的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職責。同時,對目前民間借貸中涉及的重點問題,如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掠奪性放貸、不得以非法手段催收債務等作出規范。
《條例》還規定了監督管理部門的主要工作職責。包括加強對非存款類放貸組織的監督管理,查處其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撤銷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非存款類放貸組織;建立非存款類放貸組織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開展行業統計分析和評估工作;處置重大風險事件;對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進行監督等。
去年全國非法集資各項數據達歷年峰值
央行此次力推《條例》出臺背后,是非常嚴峻的非法集資形勢已經引發中央的高度關注。
“據不完全統計,投資理財類非法集資案件占全部新發案件總數的30%以上。非法集資假意迎合社會公眾對個人資產保值增值的理財需求,犯罪手法不斷升級,泛理財化特征明顯?!鄙鲜霾侩H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人楊玉柱在座談會上稱,目前非法集資組織結構愈加嚴密,專業化程度高,假借迎合國家政策,打著“經濟新業態”、“金融創新”等幌子,以具體項目、債權標的、擔保物為依托,業務流程、合同文本專業規范,噱頭更新穎、迷惑性更強,使投資者辨別難度加大?!胺豪碡敾币殉蔀槊耖g投融資中介機構、P2P網絡借貸、房地產、私募股權投資等行業或領域非法集資的重要特征。
根據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統計,2015年全國非法集資新發案數量、涉案金額、參與集資人數同比分別上升71%、57%、122%,達歷年最高峰值,跨省、集資人數上千人、集資金額超億元案件同比分別增長73%、78%、44%,特別是以e租寶、泛亞為代表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額幾百億,涉及幾十萬人,波及全國絕大部分省份,規模之大、膨脹速度之快前所未有。
宋一欣對本報稱,各地民間融資活動存在突出問題,大量經營放貸業務的機構缺乏有效監管,民間融資領域非法集資案件高發,存在較大風險隱患。民間借貸長期游離于正規金融框架之外,缺乏法律規范和有效監管是非法集資案件多發的重要原因之一。國家層面的專項整治行動已是應有之義。
2015年國務院曾就非法集資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并下發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27日的會議指出,未來落實《意見》將成為今后一段時期的重要工作,為此將從五個方面重點落實工作:第一,將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第二,有效落實部門責任,強化行業監管。第三,建立全方位監測預警體系,實現打早打小。第四,開展多層次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廣告管理。第五,建立完善法律制度,著力推動案件處置。
此外,在監測預警體系方面,部際聯席會議將加強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工作,專項部署督促各地區構建立體化、社會化、信息化的監測預警體系。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非法集資 央行 民間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