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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工” 的勞動權益 不能被漠視
8月9日上午,“網約工”勞動爭議第一案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7名廚師坐在原告席,起訴要求法院確認他們和上海樂快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此前,他們通過該公司的“好廚師”APP和客戶建立聯系提供廚師服務。庭上,被告否認和他們是勞務關系,認為他們只是商務合作關系,APP平臺只是提供渠道,雙方共贏。(8月9日《新京報》)
各行各業都在進行“互聯網+”,租車、私廚、保潔等服務行業在網絡上更是如火如荼,導致出現了“網約工”這一新興群體,這也讓通過APP與客戶建立聯系進行的勞動服務算不算和APP建立了勞動關系成了普遍問題。
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一些APP平臺并不愿與“網約工”建立勞動關系。就如“好廚師”APP一樣,他們稱與這7名廚師不過是商務合作,而不是這7名廚師所說的雇傭關系。如果這樣,雙方就不存在勞動關系,原告要求的確認勞動關系,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加班費,及要求該公司為他們補繳社會保險的訴求,就將被駁回。而據與7名廚師一同工作過的原告證人稱,這幾名廚師在公司起步階段,都是“朝九晚六”,是全職工,每月拿底薪,而并非該APP所說的是商務合作,需要自己“搶單”。
隨著服務業“互聯網+”的持續發展,“網約工”的隊伍也將越來越龐大,企業以“商業合作”等方式,讓“網約工”多勞多得,雖然企業與很多“網約工”實質上形成了雇傭關系,但并不與“網約工”簽訂任何勞動合同,這讓“網約工”的勞動權益難以得到良好保障。
比如,“網約工”如果受了工傷,將得不到工傷賠償,因為是所謂的“商業合作”,“網約工”的收入也難得到很好保障,他們隨時可能被“炒魷魚”,而自己卻只能啞巴吃黃連。“網約工”要維權,也面臨比傳統類型工作更多的困難,比如取證難,比如相關部門的監管滯后等等。
“網約工”的勞動權益受忽視,也折射了勞動者權益面臨的普遍困境,只不過“網絡化”讓問題變得更復雜而已。如果“網絡工”的勞動權益都能得到有力保護,所有勞動者正當權益的保護狀況,也能讓人有樂觀的預期。(戴先任)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網約工 權益 關系 勞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