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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類有償補課行為將被禁止
7類有償補課行為將被禁止
家長可通過電話等三種方式進行舉報 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及時調查核實
本報訊(記者 雷若彤)針對中小學教師校外補課、違規舉辦“占坑班”、“點招”等情況,市教委昨日發布《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于加強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長效治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禁止包括在職中小學教師校外有償補課等在內的7類行為,并向社會公布了電話、郵箱和郵政信件三種舉報方法。
據悉,此次《通知》禁止的范圍包括中小學校、在職中小學教師和存在違規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7類有償補課行為分別是: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校外培訓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公布三種舉報方式:監督舉報電話96391,即首都教育咨詢服務熱線;舉報郵箱為youchangbuke@bjedu.gov.cn;來信地址為:西城區前門西大街109號,舉報有償補課(收),郵編:100031。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將成為責任主體,中小學校長、書記成為治理有償補課的第一責任人。市教委此次《通知》要求各學校應及時將監督舉報渠道告知每位師生和家長。一旦發現上述7類違規情況,將由區級教育行政部門等對有償補課行為及時組織調查核實。
同時,《通知》還要求建立區教育、工商、公安、民政、城管、稅務等部門校外有償補課聯合執法機制,進一步凈化校外培訓環境。對無證機構依法取締,對非法廣告和欺詐廣告進行全面清理,對違法違規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及時公布執法檢查結果。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有償補課 教育行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