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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連起:減稅降費 2017財稅改革的重頭戲
我國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有效實施積極財政政策,財稅改革迎難而上、砥礪前行,由此帶來的減稅效應、溢出效應、長期效應可謂“三箭齊發”,而全面推開的營改增其意義相當于財稅領域的“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
如果說,最初人們對營改增的效果多少還有一點疑慮,到今天,社會各界對于營改增成果的認識,已經有了最大公約數和最小公倍數。
營改增已成為改造提升傳統動能、培育壯大新動能的“觸媒”。營改增后,建筑業積極探索裝配式、工廠化模式,房地產業剝離施工、園林、物業等實行專業化、產業化,金融行業向資產管理、金融產品等現代金融服務延伸,餐飲業等服務業專業外包迅速發展、創新意愿強烈。
營改增成為撬動財稅改革的典型杠桿。全面推進營改增優化了稅制結構,促進了專業化分工,培育壯大了新動能,于是引起經濟發展與合作組織(OECD)等國際組織給予的專業認可:營改增使中國的增值稅制度處于世界領先地位,在中國經濟改革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
營改增后的央地財政關系更精準。圍繞解決中央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完善地方稅體系、增加地方發展能力等關鍵問題,2016年8月,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這是國務院第一次比較系統提出從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推進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文件。這一改革將適度加強中央的財政事權,保障地方履行財政事權,減少并規范中央與地方共同的財政事權。從2016年5月1日起,所有行業企業繳納的增值稅均納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圍,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過渡方案確保地方既有財力不變,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過均衡性轉移支付分配給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力度。
同時,應認識到,營改增只是邁出了稅制改革第一步,減稅降費是2017年財稅改革的“重頭戲”,在減稅、降費、降低要素成本方面要達到“萬億規模”的目標,重塑中國制造業國際競爭力。
個人所得稅改革將成為營改增后的財稅改革突破口。推進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改革,逐步建立“基本扣除+專項扣除”機制,建立個人收入與信息系統。根據綜合配套條件和征管機制的完善程度,適當增加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比如納稅人再教育支出、撫養二孩支出、首套房貸利息等支出,以此降低中低收入群體稅負,使廣大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房地產稅的論證必須慎之又慎,要確保未來的房地產稅法是“良法”。房地產稅的立法目標不是用來打壓房地產價格的,也不是為地方稅體系增加名目。從立法角度看,需要整合現有土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房地產占有交易環節的稅收;就現實基礎而言,眼下有軍產、央產、房改房、拆遷補償房、經濟適用房、福利房、小產權房、農民住房等17種產權形式,非常復雜。至于評估價值、免征標準、征管條件等也是難上加難。對于這樣極其復雜的立法項目,最有效的方式是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在廣大人民群眾中征求意見和建議,不能使未來的房地產稅成為不具實際效用的政策宣示,或者成為誤傷中等收入群體的“惡稅”。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會計標準戰略委員會委員、中國與全球化智庫(CCG)特邀高級研究員)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張連起 減稅降費 財稅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