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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創浙江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新局面
浙江是少數民族散居的代表性省份,也是少數民族人口流入大省,現有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約233.88萬人,55個少數民族齊全,有全國唯一的畬族自治縣—景寧畬族自治縣,18個民族鄉(鎮)、443個民族村。近年來,全省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從國家長治久安和振興中華民族的戰略高度,全面執行黨的民族政策,切實維護民族大團結,決不因為世居少數民族數量比較少而放松民族工作,也決不因為民族經濟發展有明顯進步而忽視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支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全國城市民族工作會議和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經驗交流會精神,不斷深化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努力在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同步小康、維護民族團結和諧上走在前列。
一、 抓發展,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全面同步實現小康
面對經濟發展新常態,我省以習近平總書記復信寄語景寧畬族自治縣“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增進民族團結上走在全國民族自治縣前列”為殷切期望和強大動力,堅持內生發展、特色發展、綠色發展、協調發展,確保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到2020年如期全面高水平建成小康社會;堅持精準發力、精準幫扶、精準惠民,大力幫助少數民族群眾增加收入,大力推進民族地區改善民生,從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發展現狀和發展要求出發,提出實施綠色發展自強計劃、特色畬寨培育計劃、低收入農戶收入倍增計劃、綠水青山保護計劃、民生事業均衡發展計劃、基礎設施提升計劃等“六大計劃”。“十二五”期間,景寧畬族自治縣和18個民族鄉鎮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23.4%,少數民族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23.5%。特別是通過建立精準扶貧大數據庫,實施動態管理、脫貧銷號等舉措,全省4.59萬少數民族貧困人口消除了絕對貧困現象,為全省完成脫貧攻堅任務作出了積極貢獻。
二、 抓重點,不斷創新城市民族工作
全省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數量龐大、來源廣泛、流動頻繁、情況復雜。在城市民族工作中,堅持服務與管理并重,以“四微”建設為主要載體,讓城市更好接納少數民族群眾、讓少數民族更好融入城市,目前全省各地已建立了461個“四微”載體。一是建設“微組織”。在縣(市、區)、街道、社區層層建立民族工作領導小組或協調小組,同時積極發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會、少數民族聯誼會等社團建設,構筑起縱橫貫通的民族工作網絡。二是開辟“微窗口”。在“365”便民服務中心建立有形“微窗口”,設立面向少數民族群眾的“綠色通道”;針對少數民族群眾的特定人群和特殊需求開辟定人定向服務的個性“微窗口”,開展精準化、個性化服務;通過“民族之家”、“城市義工”等志愿服務隊伍建立自助“微窗口”。三是建立“微熱線”。開通一條電話服務熱線,建立少數民族群體的微信群,組織民族信息員隊伍,形成一套快速高效的信息反應機制。四是打造“微平臺”。通過組織勞務合作、崗位推介、技能培訓等活動,為少數民族群眾在浙務工經商構筑就業平臺、發展平臺、交流平臺。
三、 抓載體,廣泛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六進”活動
全省結合實際,深化細化創建工作目標體系,引導培育杭州市東新街道新顏苑社區等一批大中學校建組織、建陣地、建機制、建特色,深入扎實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近年來,全省共有8個單位13名個人受到了國務院民族團結進步模范表彰,13家單位被命名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單位,2家單位被命名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寧波市被確定為第一批全國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示范城市。義烏市探索建立融教育、引導、服務、管理為一體的流動少數民族融入城市模式,作為唯一的縣級單位在全國城市民族工作會議上作典型發言。
四、 抓宣傳,營造民族團結進步良好氛圍
按照大眾化、人文化、實體化的要求,全方位、多渠道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組織開展“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筑中國夢”征文比賽、攝影比賽,組織網絡訪談、在線交流,舉辦民族發展論壇、民族工作成果展覽、微信有獎競答。全省各地還通過評選“最美基層民族干部”、舉辦少數民族留守兒童愛心夏令營、拍攝外來少數民族創業故事微電影等方式,使民族團結教育入耳、入腦、入心。堅持把弘揚民族文化作為構筑共有精神家園、增進民族團結的重要途徑,著力打造一批富有浙江特色的少數民族文化品牌。連續三年舉辦浙江畬族風情旅游節,舉辦中國(浙江)民族服飾展演活動,先后在景寧縣、蒼南縣舉辦了兩屆“中華一家親·海峽兩岸各民族中秋聯歡暨經貿洽談會”,在兩岸交流中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國家民委監督檢查司)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少數民族 民族團結 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