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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慕仁委員: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和資源司法保護工作的建議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5日電(記者 張春莉)“全國司法系統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加強資源環境保護的戰略,牢固樹立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的生態文明理念,嚴厲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堅持懲防并舉,不斷健全和創新工作機制,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談到生態環境和資源司法保護,全國政協委員劉慕仁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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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目前在生態環境和資源司法保護中還存在“兩法銜接”工作機制有待完善、群眾法律意識有待提高、違法犯罪成本低、破壞環境資源類犯罪案件辦理難度大辦案成本高等亟待解決的問題。
為此,劉慕仁委員呼吁:
完善“兩法銜接”工作機制。制定聯席會議、案件移送、案件信息相互通報、聯絡員、聯合執法調查制度。進一步明確行政處罰案件移送刑事司法的行政執法及偵查取證的標準和要求。建立信息交換平臺,做到案件材料網上移送、網上受理、網上監督和網上交流,從而充分發揮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互補優勢和資源共享,形成保護生態環境和資源的合力。建立案件專業咨詢協助制度。司法機關在辦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過程中,在證據固定收集、數據分析定性方面,需要環保主管部門提供專業咨詢協助的,可提出書面商請協助函,環保主管部門在收到函件后要及時出具專業咨詢意見。
加強法治宣傳。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加強環保執法部門和司法部門開展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的專項宣傳工作,重點對企業負責人進行專題學習培訓,明確企業在各自行業中的保護生態環境和資源的責任和義務,簽訂責任書。建立環保監督網絡平臺,方便公民舉報及行政執法部門、司法機關依法監督。
完善相關法規。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完善相關立法,適當提高破壞環境資源類犯罪的量刑幅度、刑罰種類檔次,加對生態環境和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建議最高人民檢察院盡快出臺生態環保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指導意見,規范辦案流程、明確證據標準、出庭要求等。
編輯:李晨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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