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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銅仁處分扶貧領域優親厚友干部
新華社貴陽5月11日電(記者汪軍)貴州省銅仁市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在產業發展、農村低保、危房改造、統規統建等申報審批過程中優親厚友案件,近日對5起扶貧領域優親厚友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根據通報,2014年10月,石阡縣聚鳳鄉計生辦副主任陳廷福,在負責落實指甲坪村統規統建房政策過程中,私自將其不符申報條件的父親陳某某和朋友黃某某等兩戶列入統規統建房戶,共獲得2015年統規統建房補助資金7.5萬元。2018年2月,陳廷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2017年1月,玉屏侗族自治縣民宗局副局長黃開通利用職務便利,在分配2016年少數民族發展資金時,違規將6萬元項目資金安排給其胞弟黃某某經辦的合作社。2018年2月,黃開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2013年至2017年,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刀壩鎮來安村黨支部書記陳永仁,在負責落實農村低保與危房改造政策過程中,違規將不符合申報條件的胞弟及12戶親戚列為農村低保戶、危房改造戶。2018年3月,陳永仁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2017年1月,德江縣泉口鎮天池村黨支部副書記覃海強,在負責落實農村低保政策過程中,違規將不符合申報條件的父母列入,獲得農村低保金5256元。2018年3月,覃海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2015年12月,松桃苗族自治縣孟溪鎮白泥凼村原黨支部書記田井友,在負責白泥凼村危房改造指標實施過程中,違規將其中3個指標分給不符合申報條件的胞弟田某某等3戶,使其各獲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23萬元。2018年3月,田井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處分 資金 優親 親厚 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