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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海上搜救立法進程
全國政協委員,廈門海事法院院長夏先鵬:
加快海上搜救立法進程
隨著海上經濟活動的加速,海上安全事故頻發。海上搜救作為我國的一項重要公共服務事業,事關我國海洋經濟的健康發展和海洋生態環境的保護,提高海上搜救能力和水平,織就海上安全網,關鍵是加速推進海上搜救立法。通過立法的形式,明確各方職責,理順各種關系,通過法律規范的形式向地方各級政府、社會各方面發出明確指令,使搜救主管部門,實施單位,社會力量無縫對接,高效運作,才能讓搜救有章、有力、有效,讓人民少損失,讓海路更暢通,讓海洋更安全。為此,建議:
夏先鵬 人民政協報記者 賈寧 攝
一、 抓緊《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訂。在《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設專章規定海上搜救活動的基本原則,預警啟動,參與搜救各方的權利義務。志愿者的榮譽與激勵,搜救的截止日期,費用的負擔等。
二、 在《海上交通安全法》一般規定下,由國務院海上搜救主管部門細化《海上交通安全法》各項原則規定,制定具體、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讓海上搜救活動有一個標準化流程和規范。
三、 在上述法律、法規一時難以出臺的情況下,建議發布海上搜救指導意見,以解目前海上搜救無法可依、無章可循之急,使搜救活動在整體上有統一標準。
編輯:劉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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