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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寒假不得組織學生集體到校上課
新華社合肥1月13日電(記者 周暢)安徽省合肥市教育局日前發布關于合肥市2019年中小學幼兒園寒假安排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組織學生集體到校上課、補課或統一組織自習,不得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班、培訓班。
為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合法休息權利,合肥市教育局要求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貫徹落實相關文件規定,規范辦學行為,認真落實“增效減負提質”的要求。嚴格控制寒假作業數量和難度,假期學科書面作業要適量精煉,提倡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布置實踐性、探究性作業。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堅決杜絕違規辦學行為。
根據通知,各學校要進一步完善學校德育體系,以寒假為契機,開展中華傳統文化教育實踐活動,普及春節、元宵節、二十四節氣節日歷史淵源、精神內涵、文化習俗等傳統文化知識,組織開展“了解傳統節日,弘揚傳統文化”等主題活動,指導家長在春節期間圍繞家訓、家規、家風等,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引導學生學習、理解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強傳統節日的體驗感和文化感。
編輯:曾珂
關鍵詞:寒假不得組織學生集體到校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