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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傳銷活動提供運輸服務 駕駛員停班學習3個月
南寧大力打擊旅游客運行業涉傳行為
為傳銷活動提供運輸服務 駕駛員停班學習3個月
本報訊(記者 廖欣)記者昨日從南寧市交通運輸局了解到,《南寧市旅游客運行業涉傳行為清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已印發實施,南寧市將依法對交通運輸經營者利用交通工具參與傳銷或為傳銷活動提供便利進行查處,大力打擊南寧市旅游客運行業涉傳行為。
此次整治內容為全面清查整治南寧市旅游客運行業有關車輛、人員,為傳銷組織、傳銷人員提供運輸服務的行為。
南寧市交通運輸部門將持續加強重點場所以及城市主干道的執法工作,巡查和駐點相結合,全天候與錯峰執法相補充,對發現的旅游客車違法行為立即查處。
同時,開展聯合專項整治。南寧市交通運輸局將配合市打傳辦、公安、市場監管、文化旅游等部門及各城區打傳隊伍開展聯合執法工作,全力打擊旅游客車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在執法工作中發現有為傳銷活動提供旅游客車的,若缺證經營的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罰堅決查處,并按規定移交相關部門。
此外,加強對客運企業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對查獲為傳銷人員及活動提供客運服務的客運企業及車輛駕駛員進行處罰。
■懲罰措施
一次行為
對涉事車輛暫停申請包車牌業務3個月,駕駛員由所屬企業停班學習3個月,約談涉事企業。
二次行為
對涉事車輛暫停申請包車牌業務1年(同一車輛二次),駕駛員由所屬企業解聘(同一駕駛員二次),并由行業協會在全市道路客運行業內進行通報,列入行業黑名單,涉事企業暫停申請包車牌業務3個月,并取消當年該公司新增包車運力指標。
三次及以上行為
涉事企業暫停申請包車牌業務6個月,取消當年及次年新增包車運力指標;同時將情況通報給公安、市場監管、文化旅游等部門,對該企業進行聯合懲戒。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注銷涉事車輛道路運輸經營資質(同一車輛三次),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注銷駕駛員道路運輸從業資質(同一駕駛員);有關情況納入涉事駕駛員年度誠信考核及企業質量信譽考核。
■整治內容
●旅游客車為傳銷組織、人員在南寧市開展以“一日游”等名義的傳銷活動提供服務及場所的行為
●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客運經營
●客運包車未持有效的包車客運標志牌進行經營
●不按照包車客運標志牌載明的事項運行
●招攬包車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車
●旅游包車按班車模式定點定線運營
編輯:曾珂
關鍵詞:為傳銷活動提供運輸服務 駕駛員停班學習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