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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玉:防疫不是請客吃飯 隔離不能討價還價
昨日報載,上海一位英國籍女婿近日輾轉多國回滬后拒絕集中隔離,家屬溝通無效后,當地居委會負責人協調由其妻子帶著母親和女兒住到親屬家,房子留給該外籍男子單獨居住,進行居家隔離。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引發質疑。多位網友表示,外籍人士入境后,必須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不應差別化對待。有網友指出,北京不配合防疫工作的澳大利亞籍華人女子已受到嚴懲,而該英國男子拒絕配合隔離,也應被采取強制手段。
外防疫情輸入,各地嚴防死守。然而,在看似鐵板一塊的嚴密防線之下,總有些刺眼的“例外”,讓人心驚、令人氣憤。
“洋女婿回上海拒集中隔離,家人被勸走空房供獨居”,一方討價還價,一方變通妥協,這哪還有點強力防疫的樣子?整個過程中,涉事居委會可謂“體貼入微”“服務到位”,置疫情防控大局于不顧,而是人情泛濫、大搞特殊,其客觀上已給城市防疫造成了安全隱患。類似口子若不能及時收住,或會一發而不可收拾。
當然,應該明確的是,按照上海有關規定,入境人士并非不能居家隔離。“所有中外人員,凡在進入上海之日前14天內,有過重點國家或地區旅居史的,一律實施居家隔離健康觀察或集中隔離健康觀察14天。”規定同時強調,居家隔離必須符合“一人一戶或一家”的居住條件。就此來說,新聞中的“外籍女婿”,自然也是可以“居家隔離”的。但該事件的核心問題不在于“居家隔離”這一結果,而是“結果”的形成過程及其背后的程序混亂。
一個基本的邏輯是,實施“隔離”乃是為了避免人際傳播,從而阻斷疫情傳播風險。然而,誠如我們所知,在此事中,外籍女婿卻是當場和丈母娘、妻子就“隔離方式”爭執不下,之后才由居委會調停繼而想出個所謂“兩全其美”的辦法。這番操作,漏洞是顯而易見的:其一,沒有事前安排敲定方案,而是一大家子面對面臨時“吵”出個隔離方案,這額外的人與人接觸,是不必要的也是危險的;其二,處事不公、立場偏頗,讓一家人搬走遷就一個人,不合常理、太過偏幫。
須知,特殊時期,外籍人士入境之后的隔離事宜,不是家庭事務而是公共事務。負責屬地落實的社區居委會,必須明確事態嚴重性,堅持原則、拿出魄力、行動硬氣,唯此才可較真防疫。若仍以“調節家庭矛盾”式和稀泥的工作方法,來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無疑是拿公眾生命健康開玩笑。尤其需要厘清的是,在防疫的關鍵階段,“善待國際友人”,絕不是縱容其任性,而是要以“為之負責”的初心,要以法律法規為旨規,嚴肅執行隔離醫學觀察。
防疫不是“請客吃飯”,也不可能講究“你好他好大家好”,“兩全其美”“皆大歡喜”是不存在的。此刻,就是要一視同仁,就是要不折不扣。防止境外疫情輸入,執行好隔離健康觀察,對所有人嚴格,就是對所有人負責。
編輯:董雨吉
關鍵詞:隔離 防疫 請客吃飯 討價還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