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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施行已倆月,不文明騎行現象仍較普遍
《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施行已倆月,不文明騎行現象仍較普遍
人行道上逆行 踏板上站小孩
違規騎車帶娃的現象,經常出現。
一名男子在人行道上騎行。
云景南大街輔路上,一輛自行車后座上的女子懷里抱著一名幼兒。
《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自6月1日施行以來,相關部門已查處多起不文明行為,同時督促各方落實責任。不過,本報陸續接到市民反映,在交通出行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呼吁通過曝光這些不文明、不安全的行為,引起市民重視,讓越來越多的人以身作則加入文明行列。
在人行道上騎車逆行
8月2日下午,根據市民反映的線索,記者來到朝陽區北五環外的廣順北大街上,路西的一座文化創意產業園門口兩側,分布著不少底商,人行道上人來人往。忽然,一輛送外賣的電動自行車騎上了人行道,由南向北行駛,幾名正常行走的路人趕緊靠邊躲讓。只見騎手騎行了百余米后,停在了一家飯館門口,下車走了進去。
大約十分鐘后,又有一輛電動自行車從人行道上經過。當時,人行道中間有3名男子正站著聊天,騎車人喊了句“讓一讓”后,減速從3人中間穿了過去,又加速向前駛去。
此后不到20分鐘的時間里,有四輛自行車從人行道逆行而過,其中只有一位女士騎的是自行車,其他三位男士騎的都是電動自行車。
路邊一家飯館的員工說,這條路邊約有十多家飯館,每天取餐的外賣小哥很多,為了趕時間,騎上人行道的人非常多,確實影響行人,“這種情況每天都有,我都已經習慣了。”
為找蔭涼騎上便道
進入伏天以來,本市連日持續高溫。市民在戶外常常躲到樹蔭下乘涼,記者發現,一些騎車人為了躲避陽光,也竟然將車騎到了人行道上。
7月12日中午時分,一名騎車的中年人從玉橋東路拐進梨園中街,他將車騎上北側的人行道,并由西往東逆向行駛。騎行了大約幾十米后,見前面幾名正常行走的路人擋了自己的路,該男子還按車鈴催促,路人聽到鈴聲趕緊躲讓,騎車男子快速穿過。其中一名行人因受到驚嚇,沖騎車人嚷了幾句,騎車人竟然停下車,扭頭與行人爭吵起來。后來,在眾人的勸說下,騎車人才嘟囔著離開,但是仍然逆向著人行道徑直往前騎。
記者觀察發現,路邊的樹木遮住了陽光,兩側的人行道上全是樹蔭,比陽光直射的自行車道涼快一些。或許是因為此原因,騎車人選擇了在人行道上騎行。幾分鐘后,記者看到一名騎車人將車推上了路邊的人行道,不過,他沒有選擇騎行,而是推車前行。
相似的情況也出現在望京地區的廣順南大街,在靠近望京明苑小區的輔路邊,有兩名騎車人先后將車騎上了人行道,第一位女士在人行道騎行了幾十米后,停在一個停車場門口。當天的氣溫高達36℃,輔路上沒有一點蔭涼。第二名騎車的男士從輔路騎上了蔭涼的人行道,晃晃悠悠前行,其間遇到幾名路人,因為道路太窄,他只好停車讓行,等行人走了之后繼續騎行。
騎車帶人或橫沖直撞
“每天上下班都路過這個路口,闖紅燈、逆行、一車帶多人的現象,隨處可見。”一位讀者向本報記者反映,西大望路和廣渠路交叉路口,不少電動自行車不遵守交通規則,不僅不文明,還可能導致交通事故。
7月31日中午12時左右,記者來到這個十字路口蹲守,當時正是用餐高峰期,在不到十分鐘的時間里,就有二三十輛電動自行車違反交通法規。
有一輛自北向南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從十字路口的東北角出發,闖紅燈、軋斑馬線,斜插向西南角,在快到西南角的時候被幾輛轉彎的汽車擋住了路,這輛電動自行車從兩輛車之間的空隙中加速穿過,場面堪稱驚險。記者視線所及之處,類似的現象一分鐘內就出現了3次。
記者發現,這個路口周邊有商場、飯館、超市、居民區和寫字樓,人流和車流來往密集。在路口的東北角有一個大型商場,在商場南側的輔路邊,停靠著上百輛外賣電動自行車。不少外賣小哥手里拎著大大小小的塑料袋,騎上車后向四面八方駛去。其中不少騎手為了趕時間,沒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一位穿黃色上衣的騎手,從東北角路口橫穿馬路,到了對面的西北角路口后,順著自行車道逆行向西,全程沒有減速。
記者在此停留了約40分鐘,發現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燈、同行人搶道的現象比較普遍,不遵守交通法規的車輛至少有幾十輛。
根據市民反映的線索,記者還來到通州區云景南大街到梨園南街大約3公里的路段進行蹲守。
在隆鶴國際酒店門前輔路上,只見一名騎電動自行車的男士由西向東行駛,車后座坐著一名女士,男士前面的腳踏板上竟然還站著一個小孩。在電動車快速行駛中,小孩伸出一只手正在揮舞玩耍。
還有一幕更令人提心吊膽,一名男士的電動自行車后座上,一名女士懷里正抱著一個幼兒,根本沒有采取任何保護措施。男士騎到拐彎處,由于車速較快,抱孩子的女士猛然往左晃了一下,差點摔下來。電動車只是略略減速,然后繼續向前行駛了。
一位正在路邊散步的女士告訴記者,這條路上騎車帶人、橫沖直撞的現象比較普遍。“每天下班時分,騎著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的,懷里抱著孩子的、三個人擠一輛車的,實在太多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在人行道和人行橫道上騎行。成年人駕駛自行車可以在固定座椅內載一名兒童,但不得載12歲以上的人員。
記者手記
杜絕危險騎行靠大家
采訪過程中記者發現,路面上危險騎行、不文明騎行的現象比較普遍,類似現象幾乎每天都在發生。這些不文明行為多是當事者在僥幸心理作用下的肆意妄為,因為它具有隨機性和偶發性的特點,相關監督管理部門治理時的確存在發現難、治理難的問題。短時間內的集中整治可能會產生一定效果,但整治后容易復發、反彈。
要從根本上杜絕不文明騎行,除了嚴格執法外,更有賴于每一名參與交通的市民,提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意識。只要大家的安全和守法意識逐漸提高了,我們的道路秩序就向好發展。(記者 楊曉斌 文并攝)
編輯:秦云
關鍵詞:自行車 人行道 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