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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寵物依法依規當成為共識
8月17日,廣東佛山順德區村民羅某(女,12歲)把另一村民羅某拴養在家門口的狗只牽出來玩,途經羅水市場時狗只掙脫約束繩,在奔跑過程中狗繩意外將村民麥某(女,88歲)絆倒,導致麥某受傷,經送醫后救治無效死亡,引發社會關注。(8月19日,澎湃新聞)
對于牽狗女孩該負什么責任,網上各抒己見,眾說紛紜。
由于12歲女孩擅自將鄰家狗牽出致人損害,根據侵權責任法第78條、79條的相關規定,狗的主人及女孩應對此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如果狗的主人對于女孩擅自將狗牽出沒有管理上的過錯,則民事責任全部由女孩承擔,但因女孩只有12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侵權責任由其監護人承擔。
本案中,女孩發現老人被狗繩絆倒后,視而不見,快速跑開了。因其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因而不按照犯罪處理。但如果此行為系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所為,則可能涉嫌犯罪。
我們將寵物帶到公共場所時,一定采取必要的約束措施,以保證他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如果由于主觀上的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導致發生嚴重危害后果,可能涉嫌過失犯罪。如果自己牽出、帶出的動物致人損害使他人處于危險境地,要及時查看情況,并在能力所及的范圍內采取必要措施救助,否則,如果因為我們怠于履行義務,使他人因救治不及時造成嚴重后果,還可能因此涉嫌以不作為的形式構成間接故意犯罪。
其實,到底是過失致人死亡罪還是間接故意殺人罪并非本文探討的重點。據《2019年中國寵物行業白皮書》顯示,2019年全國城鎮寵物犬只數為5503萬只,比2018年增長8.2%;寵物貓只數為4412萬只,比2018年增長8.6%。城鎮寵物犬貓消費市場規模達2024億元,這個數字在未來還將增加。這意味著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
如今,養寵物的人逐年增多,一方面是經濟發展、生活條件的不斷提高,使得人們有精力、有能力養寵物;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原因,是寵物能更好地滿足當代人情感和精神的雙重需求。尤其是犬,因忠誠、通人性而收獲了不少養犬人的歡心。喜歡養寵物這本無可厚非,但是,如果寵物主人以為犬貓畢竟是牲畜,沒有人的認知,即使偶爾惹下禍端,造成了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寵物主人不會負法律責任或者即使有責任也不過民事責任,賠點錢即可,那就大錯特錯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要承擔侵權民事責任,有些情況下還會涉及刑事責任。
由此,養寵物也要遵守和盡到保障他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要依法依規地養,可以從家養的種類上、豢養方式上、帶出是否需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等方面入手。而且,萬一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了,一定要積極采取措施救助,避免因不履行法定義務不但要承擔民事責任,重則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作者系北京朝陽律協刑事業務研究會副主任、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編輯:秦云
關鍵詞:寵物 依法依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