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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如何“避坑”
合同的使用是日常生活的常見事項,涉及個人和公司的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房屋租賃合同、旅游服務合同,公司交易時更是涉及更多種類的合同內容和合同類型。當遇到爭議和糾紛,有的當事人在尋求法律途徑的救濟時,才發現在合同的擬定、簽訂、履行時的疏忽對自己的權益產生了很多影響,導致維權之路并不好走。
甲公司(以下簡稱“甲”)從事廣告推廣業務,來律所咨詢時,以為案件事實清楚,己方做了推廣工作,是對方違約沒給錢,自信滿滿地認為一定勝訴,可以拿回欠款,但我們詢問并閱讀了甲公司提供的證據后,才發現有不少問題。
律師:貴公司約定在被告所在地訴訟,被告所在地在哪里?
甲:這個不清楚,與訴訟有關系嗎?
律師: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剛剛我們查詢對方注冊地在西藏,你們可能要去西藏起訴。還有,這個合同最后為什么沒有簽字蓋章呢?
甲:因為當時對方的項目要求特別緊急,沒來得及簽合同,但我們這樣履行了好幾個月了。
律師:我們需要提醒貴公司的是,根據合同法第36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同時第37條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那履行合同義務的內容和過程和對方確認的過程都保留證據了嗎?
甲:有微信聊天記錄,但前期的業務人員離職了,一部分沒有了。
律師:剩余的微信聊天記錄中的圖片是什么內容?
甲:是確認廣告內容和價款的,但現在時間太長了,微信圖片無法看了。
律師:那還有其他的備份嗎?
甲:沒有,沒想那么多。
律師:貴公司合同中約定的所有義務都履行了嗎?
甲:我們就發布廣告,都按照對方的要求發布了。
律師:合同約定貴公司要先通過郵件向對方確認廣告內容和價款,是否履行了?
甲:開始的部分是這樣做的,后面覺得麻煩就沒有做了。
律師:合同約定貴公司要在對方付款前先開具發票,開具了嗎?
甲:還沒有開。
律師:合同約定貴公司要定期為對方提供工作報告,你們提供了嗎?
甲:沒有,我們之前的客戶也沒有這種要求。
律師:需要提示的是,貴公司沒有全面履行義務,而且根據合同法第67條的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合同法第120條規定,“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合同中沒有約定付款時間,貴公司和對方有其他約定嗎?
甲:一般應該在項目結束就付款,但我們在合同結束的第二年催款,要求催款后10日內付款。我們可以要逾期付款違約金嗎?
律師:逾期違約金只能從催款后10日開始要求支付。
甲:律師費這么貴,我們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嗎?
律師:合同中沒有約定,是不可以的。
甲:我們可以保全對方公司的銀行賬戶嗎?
律師:可以,但是由于貴公司沒有約定對公付款賬戶,現在我們還需要想辦法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才能提起訴訟保全。
這時甲公司才發現,自己的自信滿滿來自對于案件情形的一知半解,我們向當事人解釋道:“貴公司在合同的擬定、履行甚至簽字環節都有很多的瑕疵,導致我們現在雖然付出了服務,卻無法獲得足夠的賠償。”
從上述案件可以發現,許多小微企業的合同糾紛,看似己方是守約方,對方是違約方,啟動司法程序時卻發現遇到了不少障礙。
■律師提醒:
在擬定合同的時候,第一,對于簽訂合同的當事人的地址、聯系人、賬戶等信息都應當明確,有些案件中對方當事人是個人,如果沒有身份證號等信息,對于查詢對方財產線索、身份信息甚至立案都會產生不利影響。第二,約定合同期限和義務履行期限應當是合同的重要事項,合同沒有約定確切的付款時間,可能導致無法要求對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即使接收貨幣一方進行催款,這時候開始計算逾期違約責任往往已經比較延后,無法完全保證守約方的利益。第三,爭議解決的相關約定往往寫在合同的最后,但并不代表不重要,反而是非常重要的。管轄是訴訟的第一步,約定管轄地應當充分考慮雙方的實際情況,本案中,甲公司由于不利的管轄約定而不得不支出更多的訴訟成本。第四,司法實踐認可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但前提是要求合同對此有明確的約定,同時(2019)最高法民終45號判決也支持風險代理方式的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因此,約定律師費用的承擔方也可以減少訴訟參與的后顧之憂。
在履行合同的時候,首先應再次仔細閱讀合同內容,了解己方的所有義務并認真履行。比如,甲公司明知要先行向對方確認廣告內容卻不積極履行,需要向對方開發票和提供報告義務也沒履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對方可能提出先履行抗辯,并且由于雙方都違約,甲公司也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其次,幸好甲公司積極催款,防止訴權超過訴訟時效也是履行過程中應當注意的問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要保留證據。本案中,甲公司雖然保留了微信記錄但不全面,且沒有考慮時間長無法打開的情形,就無法完整證明合同履行過程且對方接受的事實。
(作者單位: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協作部)
編輯: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