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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制造“李娜改國籍”的律師,不該道個歉?
制造“李娜改國籍”的律師,不該道個歉?
■ 來論
1月4日晚,實名認證的博主“劉文華律師”發微博稱,“領事證明,李娜退出中國國籍。”并附上了中國駐釜山總領事館2020年12月24日簽發的第462號領事證明圖片,圖片顯示李娜已移民到釜山。
因網民本能地將此處的“李娜”聯想成中國網球歷史第一人李娜,消息迅速成了微博熱搜No.1。一時間,中國網球史上標志性人物李娜改國籍的消息甚囂塵上。
但這很快遭到了“辟謠”。先是李娜團隊否認,接著中國駐釜山總領事館做了回應,對別有用心人員非法盜用個人法律文件并在網上傳播炒作的行徑予以譴責。之后“劉文華律師”又發微博稱,此李娜非彼李娜。
原來是弄錯對象,原來是烏龍一場。看上去,錯訛消息已得到澄清,但真的可以一筆勾銷?
要知道,這起輿情事件讓“娜姐”李娜深受其擾,還造成了社會注意力資源的錯置與浪費,助長了某些人道德綁架的興致。
但該律師“搞個大消息”式的爆料,很難讓人一笑而過:爆料素人李娜改國籍,還制造出“消息越短事越大”的轟動性效果,卻不在帖中做提示,很不負責任。
表面上看,要怪得怪網民“胡亂關聯”,可實質上,鍋還得讓該律師背——他故意利用“同名模糊效應”加蹭名人熱度的做法,混淆了視聽,誤導了公眾;既背離了律師倫理,也有違大V應有的社會責任。
更何況,爆出跟李娜同名同姓者的護照號與領事證明,已涉嫌違法。他到底從何途徑獲取到了李娜的領事證明,侵害他人合法權利該擔何責,值得深究。
從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事件到“李娜改國籍”風波,“開篇一張圖,內容全靠編”、“只顧‘爆猛料’,不顧基本核實”的做法不時有之。到頭來,后期當事人辟謠付出的時間精力成本,跟前期誤導成本嚴重不匹配。而這,不會也不應為法律跟社會所容。就此事的責任來看,法律的要歸法律,但毫無疑問,涉事律師還欠娜姐跟公眾一個道歉。
□侃人(媒體人)
編輯:何方
關鍵詞:李娜改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