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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稽查“利劍”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訪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郭曉林
打擊涉稅違法活動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也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一環。特別是面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公平正義的經濟稅收秩序直接影響著企業創新活力。
據了解,全國稅務系統圍繞進一步優化稅務執法方式,緊盯“假企業”“假出口”“假申報”等涉稅違法行為重拳精準打擊,有力維護了公平正義的經濟稅收秩序,促進稅收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還將采取哪些措施?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郭曉林對此作了回復。
據郭曉林介紹,2018年8月以來,稅務總局聯合公安部、海關總署、人民銀行組織開展了打擊虛開騙稅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沒有實際經營業務只為虛開發票的“假企業”和沒有實際出口只為騙取退稅的“假出口”,兩年多來取得了明顯成效。
特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突發的情況下,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為了保障各項政策落地見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稅費優惠政策實施違法活動,稅務總局于2020年3月中旬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沒有具備條件只為騙取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的“假申報”,為復工復產營造公平良好的稅收環境。
據了解,截至目前,稅務總局共打擊“三假”累計查處涉嫌虛開騙稅企業32.23萬戶,挽回損失850.15億元,抓捕犯罪分子21532人,4312名犯罪嫌疑人主動投案自首。
從“三假”案件查處的情況看,當前不法分子在高額經濟利益驅使下,利用種種手段虛開增值稅發票、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的現象依然突出。
對此,郭曉林指出,當前“三假”案件具有6個方面突出特征:“空殼企業”成為虛開發票攫取非法利益的主要載體;“粗暴虛開”成為虛開團伙大肆違法犯罪的主要方式;“走逃失聯”成為不法分子逃避打擊的主要方法;“買單配票”成為目前騙取出口退稅的主要手段;“黃金制品”“軟件產品”成為騙稅分子謀取不法利益的新型道具;“虛假申報”成為騙取涉疫稅收優惠政策的主要途徑。
“為了進一步解決上述的‘三假’案件,我們將進一步加大查處和打擊力度,聯合有關部門繼續針對‘三假’違法行為開展縱深打擊,維護公平正義的稅收秩序。”郭曉林表示。
此外,郭曉林告訴記者,在重拳打擊涉稅違法的同時,稅務部門建立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即《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定期向社會公布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當事人信息。經過幾年實踐,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已累計公布“黑名單”案件9萬余件,相關信息全部推送至參與聯合懲戒部門依法使用。
而在依法依規公布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的同時,稅務部門高度重視保障當事人的信用修復權利,鼓勵自我糾錯、重塑信用。據統計,2020年共有232戶企業經信用修復從“黑名單”中撤出,共計繳納稅款、罰款、滯納金2.53億元。
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給企業帶來的壓力,郭曉林表示,稅務部門在新形勢下創新探索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助力企業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帶來的不利影響。“2020年以來,企業生產經營環境面臨深刻復雜變化,我們力戒簡單機械執法,對于有就業、有實際經營業務的當事企業,積極支持其修復信用,在履行一定程序后提前撤出‘黑名單’。目前,已有貴州、重慶、青海、寧夏、新疆等地方的55家偶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企業經政策法規教育、企業做出信用承諾等程序后提前撤出‘黑名單’。這項舉措,積極回應了當事企業的訴求,鼓勵了自我糾錯,拓寬了信用修復范圍,得到了企業和地方政府的肯定。”郭曉林說。
近期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 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這標志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邁入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
“下一步,稅務部門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國辦發〔2020〕49號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健全失信行為的認定、記錄、歸集、共享、公開、懲戒等機制,總結完善疫情防控期間為助力復工復產所采取的信用修復措施,使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體系始終沿著法治化、規范化軌道不斷深入,助力營造更加良好的稅收營商環境。”郭曉林最后說。
編輯:秦云
關鍵詞:郭曉林 稅收 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