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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財政局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壯大貸”貼息、“抗疫貸”貼息及擔保費補貼、支持擔保機構擔保代償補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區發展和經濟運行局、成都東部新區戰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區財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區科技人才局,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7個實施細則的通知》(〔2019〕-2)、《關于印發貫徹〈創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生態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產業能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成經信財〔2017〕89號)、《成都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資金池”管理辦法》(成經信財〔2020〕23號)和推進國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設第40次聯席會議紀要等文件要求,現將2021年“壯大貸”貼息、“抗疫貸”貼息及擔保費補貼、支持擔保機構擔保代償補助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壯大貸”貼息補助項目申報
(一)申報條件
1.企業在成都市域內注冊且稅收關系在市內;
2.企業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具有從業資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3.企業向金融機構申請“壯大貸”業務且貸款相關信息在成都工業金融服務援企平臺登記成功。
(二)申報材料
1.2021年成都市“壯大貸”貼息補助項目申報書【附件1,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蓋章】;
2.2021年成都市“壯大貸”貼息補助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
3.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企業貸款利息支付匯總表(附件3);
5.企業申報期間的銀行貸款支付利息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銀行借款合同、借據、銀行加蓋公章的利息支付對賬單或利息支付憑證,要求與利息支付匯總表一一對應。);
6.企業基本情況說明:包括企業經營及主要產品情況、市場銷售、企業資質、技術創新、安全生產等情況;
7.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4);
(三)支持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2020年實際支付的利息中,按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利息)不高于50%的比例給予貼息,單戶企業最高80萬元。
(四)聯系人及電話
市經信局產業金融服務處 陳 欣 61881609
市經信局產業金融服務處 李明延 61883962
二、 “抗疫貸”貼息及擔保費補貼項目申報
(一)申報條件
1.在成都市域內注冊且稅收關系在市內;
2.企業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具有從業資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3.企業向金融機構申請“抗疫貸”業務且貸款相關信息在成都工業金融服務援企平臺登記成功。
(二)申報材料
1.2021年成都市“抗疫貸”利息及擔保費補貼項目申報書【附件5,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蓋章】;
2.2021年成都市“抗疫貸”利息及擔保費補貼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6);
3.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企業貸款利息及擔保費用支付匯總表(附件7);
5.企業申報期間的銀行貸款支付利息、擔保費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銀行借款合同、借據、銀行加蓋公章的利息支付對賬單或利息支付憑證,擔保合同、付款憑證、發票或其他證明材料等,要求與利息及擔保費支付匯總表一一對應。);
6.企業基本情況說明:包括企業經營及主要產品情況、市場銷售、企業資質、技術創新、安全生產等情況;
7.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8);
(三)支持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對2020年4月17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間實際支付的利息中,按不超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金額(不超過實際支付利息)的50%比例給予貼息。按照不超過貸款金額的 0.5%給予企業擔保費補貼。
(四)聯系人及電話
市經信局產業金融服務處 陳 欣 61881609
市經信局產業金融服務處 李明延 61883962
三、 支持擔保機構擔保代償補助項目
(一)申報條件
1.在成都市域內注冊且稅收關系在市內的合規擔保機構;
2.公司開展擔保業務2年以上,實收資本在8000萬元以上,為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提供的貸款擔保責任額占其機構擔保責任總額的70%以上;
3.內部管理制度健全,運作規范,按規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各項準備金;
4.2020年新增擔保業務總額達平均凈資產2倍以上或新增中小企業擔保業務總額1.5億元(含)以上,申報期間平均擔保費率不超過3%;
5.已履約代償了中小微企業貸款擔保業務;
6.按要求填報工信部中小企業擔保業務信息報送系統以及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月報,并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二)申報材料
1.2021年成都市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風險補償項目資金申報書(附件9);
2.2021年成都市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風險補償項目資金申報表(附件10);
3.2021年成都市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風險補償項目資金申報匯總表(附件11);
4.擔保公司的營業證照、融資擔保業務許可證;
5.專項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內容包括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平均凈資產總額、新增擔保業務總額、新增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額、平均擔保費率、代償額、代償明細、風險準備金提取以及繳稅情況等;
6.經合作銀行蓋章的2020年1-12月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業務明細表(附件12);
7.2020年1-12月中小企業貸款擔保代償統計表(附件13),所代償企業營業證照、擔保合同及代償履行憑證(資料與統計表順序相對應);
8.誠信申報承諾書(附件14)。
(三)支持標準
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擔保機構對我市中小企業形成的貸款擔保代償費用(扣除反擔保物變現額和代償回收額),按最高15%給予補助,單個機構最高補助不超過300萬元。
(四)聯系人及電話
市經信局產業金融服務處 王昊陽 61883959
市經信局產業金融服務處 朱雨岑 61883959
四、 申報要求
(一)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項目申報工作,對企業所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對申報項目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聯合行文,將審核合格的項目(含上報文件、項目申報情況匯總表(附件2、附件6、附件11)、具體項目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上報市經信局。
(三)2021年3月30日為各區(市)縣上報截止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同一項目不得同時以多種方式申報;同一項目已獲得中央、省和市級其他資金支持的,不再進行申報。
附件:1.2021年成都市“壯大貸”貼息補助項目申報書
2.2021年成都市“壯大貸”貼息補助項目申報匯總表
3.企業貸款利息支付匯總表
4.誠信申報承諾書(成都市“壯大貸”貼息補助項目)
5.2021年成都市“抗疫貸”貼息及擔保費補貼項目申報書
6.2021年成都市“抗疫貸”貼息及擔保費補貼項目申報匯總表
7.企業貸款利息及擔保費用支付匯總表
8.誠信申報承諾書(成都市“抗疫貸”貼息及擔保費補貼項目)
9.2021年成都市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風險補償項目申報書
10.2021年成都市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風險補償項目資金申報表
11.2021年成都市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風險補償項目資金申報匯總表
12.2020年1—12月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業務明細表
13.2020年1—12月中小企業貸款擔保代償統計表
14.誠信申報承諾書(中小企業貸款擔保代償補助項目)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財政局
2021年2月26日
編輯:付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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