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王亦凡)“我國實施‘營改增’政策后,由于人力成本、財務成本等不可抵扣項目是多數文化企業成本結構中的主要構成部分,部分文化企業的稅負不降反升。” 全國政協委員王勇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年來我國的文化產業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發展,但也要看到發展下隱藏的危機:過去三年,文化產業增加值在GDP占比年均增長僅為0.2。考慮到在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的產業政策中稅收是最為有力的政策工具,王勇呼吁加大文化企業稅收支持力度,建立推動支持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
王勇表示,文化軟實力正日益成為綜合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產業也兼具了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因此,全面提升文化產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服務服從文化強國戰略需要,建立推動支持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顯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為此,王勇認為,應從國家層面構建文化產業稅收政策體系。他建議對文化旅游、文化投資運營、文化娛樂休閑服務、文化輔助生產和文化裝備生產及文化消費終端生產等行業,實施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對改制類試點文化企業集團的匯總納稅等政策,延長執行至2035年,并在所有文化企業中普惠式實施;對文化娛樂休閑服務、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文化裝備生產、文化消費終端生產等相對易獲取可抵扣進項稅的4大類文化企業,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對新聞信息服務、內容制作生產、創意設計服務、藝術品生產流通、文化傳播渠道、文化中介服務、文化投資等企業,實行3%的增值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