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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青常委:
為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供制度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市場主體是經濟的力量載體,保市場主體就是保社會生產力。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使廣大市場主體不僅能夠正常生存,而且能夠實現更大發展。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正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最直接體現。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領導各級黨委政府,加快健全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環境和法治環境,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清理廢除歧視性政策,依法保護民營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弘揚和保護企業家精神,充分激發了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著力建構了各類所有制經濟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混合發展、活力迸發的新格局。《草案》的出臺是近年來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等多項舉措的制度化升級,為著力解決困擾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疑難問題,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為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和促進公平競爭提供了制度保障。
《草案》在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為制度規范的基礎上,提出了兩項創新舉措:一是著力推動解決“注銷難”,明確規定市場主體未發生或已清償債權債務、職工工資、社保費用、應繳稅款等,書面承諾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并按規定公示的,可按簡易程序辦理注銷;二是設立歇業制度,明確規定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造成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并向登記機關備案,歇業最長不得超過3年。這兩項創新之舉,不僅有助于簡化企業退出流程,增強企業抗風險能力,更有利于推動市場資源重組,優化市場資源配置,最大限度暢通市場“進出”機制,提升市場主體活力。
新時代面臨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在積極推進《草案》執行的同時,還應做好以下相關配套工作,助力企業健康發展:
首先,應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堅持放管結合、并重,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來,落實監管責任,健全監管規則,創新監管方式,加快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形成市場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切實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其次,加強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用好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做好各類信息歸集公示,實現各地區、各部門、各領域涉企信息和企業信用信息的有效公示,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為改革措施落地提供平臺支撐和服務保障力度。
第三,推進監管平臺信息共享。《草案》要求登記機關能夠通過政務信息共享平臺獲取的相關信息,不再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從制度上終結了過去讓企業、投資人、群眾多次奔波往返于登記機關的歷史。這就要求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加強政務數字化建設,著力打通各部門業務鏈條和數據共享堵點,增強服務意識和服務職能,有效滿足各類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的辦事需求。
(作者系全國政協常委、北京葉氏企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編輯:秦云
關鍵詞:市場主體 制度保障 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