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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源頭解決糾紛:河北明確住宅小區物業行政監管職責
中新網石家莊4月24日電 (趙丹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稱,5月1日起,河北省將施行《河北省城鎮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完善物業服務領域內的監管制度,從源頭化解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間的矛盾糾紛。
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處長徐華忠介紹,《辦法》明確了各個部門監督管理或行政處罰職責,強調對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懲戒的運用。為推進物業服務監管與基層治理深度融合,《辦法》還明確了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對屬地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管職責,確保物業服務監管職責在基層得到落地落實。
據悉,《辦法》將合同主體雙方簽訂的合同,以及物業、治安、環保、消防、稅收、價格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規定,作為物業服務監管工作的主要依據,引導業主依據合同條款對物業服務企業日常行為進行監督并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制定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和《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作為《辦法》附件一并下發,規范合同內容的同時,指導不同類型小區做好合同簽訂工作。
《辦法》還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服務項目前,必須履行承接查驗職責,界定開發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雙方責任,減少后續物業維修中產生的矛盾糾紛,維護業主合法權益。
此外,《辦法》針對老舊小區因為建成年代較早,規模小、住戶少、位置分散、物業收費難致使物業服務企業參與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的意愿不強烈,而給居民的生活帶來不便的情況,實行集中連片管理模式,整合區域內的物業資源,優選1家或幾家有實力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區域集中服務,制定區域化管理方案,明確相關服務標準,彌補老舊小區“短板”。
下一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按照《辦法》等相關規定,督促各級住建部門依法加大對物業服務企業的行政監管和信用監管力度,進一步強化以合同為基礎的監管,促進物業服務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物業 服務 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