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治>法治時評
依法亮劍守護英雄榮光
5月22日,“共和國勛章”獲得者袁隆平院士逝世,社會各界沉痛哀悼。個別網友卻借機在網絡上公然侮辱袁老,造成惡劣影響,引起社會公憤。新浪微博對64個借機發布侮辱攻擊袁老等有害內容的賬號,作出了永久關閉處罰。多地公安機關也發布警情通報,對違法者進行嚴厲查處,有的涉事人員被依法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俠之大者,為國為民。袁隆平院士被譽為“雜交水稻之父”,他是稻田里的守望者,是科技賦農的先行者。為了讓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中國人自己手上,他從未停下過奮斗的腳步,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他用超強的敬業精神、服務社會的奉獻精神和造福蒼生的家國情懷,為推進糧食安全、消除貧困、造福民生,作出了杰出貢獻。
袁老去世后,市民的自發緬懷,人們的深情懷念,既是在表達敬佩,也是在傳達感恩。誰人能夠不吃飯?一稻濟世,萬家糧足。對待袁老這樣于國有功、于民有恩的英雄,不容許歪曲、否定,更不容許丑化、褻瀆。
為了搏出位吸引眼球也好,為了抖機靈顯示不同也罷,蹭熱點發表侮辱性言論,都是一種跳梁小丑的行徑。在道德層面,這是端起碗來吃飯、放下碗就罵“娘”,完全不知感恩,毫無道德底線;在法律層面,根據侮辱性言論程度的不同,有的已涉嫌違法。于情于法,公然侮辱袁老的行為,都令人錯愕,必須依法打擊。
一個有溫度的社會,必然致敬英雄。顛覆英雄形象,抹黑英雄功績,嚴重侵犯了英雄的名譽權,傷害了人民的情感。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他人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治社會,任何人都不能為所欲為,逾越法律底線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制裁。在舉國沉痛哀悼之時,非要借此機會做跳梁小丑,只會被釘在社會的恥辱柱上。須知,網絡空間的開放和自由,是以正常秩序為基礎的。在網上發表言論,應當文明有度,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謹守言論自由邊界。公然侮辱英雄,早與言論自由無涉。
“人就像種子,要做一粒好種子。”這是袁隆平院士生前常說的一句話。可惜的是,有些人似乎沒讀懂。他們缺乏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以為到了網絡空間,就可以胡作非為、肆意放縱,隨便怎么亂說,都不用負責任,如此為人做事就談不上是“好種子”,而是“問題種子”。網絡社會是我們的共同家園,并非法外之地,不容藏污納垢。至于公然侮辱袁老的個別網友,各地公安機關已經依法亮劍,等待他們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英雄 亮劍 守護 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