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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門、掐脖查補課”執法不文明豈能服眾
8月8日,安徽含山縣委宣傳部就執法人員“踹門、掐脖查補課”事件發布后續情況通報:補課機構無辦學許可證,系違法經營。視頻中“老師”賈某既非在職教師、也無教師資格證,且嚴重違反疫情防控相關禁令,縣相關部門對該機構及有關人員違法違規行為已立案調查。在現場處置中,社區工作人員王某處理方式簡單、粗暴,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社區工作人員李某未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給予誡勉談話處理。(8月8日《北京晚報》)
據報道,當事“老師”賈某私自違規組織學生在小區住宅內補課。8月5日上午,群眾舉報后,社區工作人員趕到現場,責令立即關停,賈某當場承諾關閉。但是,下午賈某又在同一地點繼續開班補課,再次被群眾舉報,社區工作人員趕赴現場后,賈某與18名學生躲在其中一個房間,社區工作人員敲門10多分鐘,其拒不開門。最終,社區工作人員踹門而入,查處中對賈某推搡、掐脖。
經查,該補課機構為“含山青聰教育咨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是視頻中“老師”賈某的妻子。公司經營范圍為教育信息咨詢服務(不含盈利性民辦教育培訓),并無辦學許可證,其開辦線下培訓班系違法經營,且涉嫌招生虛假宣傳;為牟取利益,該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于密閉空間集聚學生補課,無任何防護措施,因此,這樣的無證校外補課機構必須依法取締,對其立案查處合情、合理、合法。
然而,一碼歸一碼,社區工作人員執法不文明,踹門而入,對當事人又是推搡,又是掐脖,如此簡單、粗暴的執法方式,刺激著公眾的神經,引發了輿情的廣泛關注,對執法工作人員的負面評價也比較多,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而且,在執法過程中,還有工作人員沒有戴口罩,自己不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又如何去查處別人呢?
正人先正己,對社區工作人員的錯誤執法行為,必須予以糾正和懲戒,相關責任人受到黨內警告、誡勉談話的處分處理,完全咎由自取。如此才能讓更多的執法人員汲取教訓,在今后執法中杜絕簡單、粗暴等不文明方式。
配合疫情防控人人有責。無證培訓機構必須依法懲處,合規的校外培訓機構也應當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防疫規定。而執法人員更要以理服人,摒棄簡單、粗暴的錯誤方式,用文明執法來實現良好的社會治理效果。
編輯:何方
關鍵詞:補課 執法 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