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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區市縣三級聯動 促新型研發機構發展
地方動態
科技日報訊 (記者 王迎霞 實習生 趙媛)新型研發機構是重要創新力量。為了集聚創新資源,增強創新能力,寧夏科技廳近日制定《自治區新型研發機構備案支持暫行辦法》,并于8月1日正式施行。
“我們將堅持區、市、縣三級聯動,擇優扶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和發展。”寧夏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稱,自治區科技計劃中統籌安排新型研發機構專項資金,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可享受相關扶持政策;鼓勵市、縣(區)政府設立專項資金。首次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自治區根據其建設投入一次性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經費支持,用于機構開展研發相關活動。
新型研發機構承擔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執行科研事業單位支持政策,財政資金給予全額資助;培養引進高層次人才和科技創新團隊,自治區人才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支持;使用國有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創新資源,或利用自有資源為企業等市場主體提供產品研發、設計、檢測、設施共享等創新服務,可享受科技創新券支持政策。
根據《自治區新型研發機構備案支持暫行辦法》,符合條件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和事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進口科研儀器設備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自治區重點支持的新型研發機構,以及國家級科研機構、高校、知名科學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團隊等來寧建設新型研發機構的,采取“一事一議、一院一策”方式進行支持。
自治區科技管理部門每三年對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進行一次復核,符合本辦法相關條件的備案資格繼續有效,不符合的取消備案資格。新型研發機構在申請備案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列入失信名單,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備案。已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在備案期內發生失信或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取消其備案資格并予以懲戒和追責。
編輯:魯雅靜
關鍵詞:研發 機構 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