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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管理“松綁”落地更要落細
科技觀察家
◎楊雪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從7方面提出25條“硬核”舉措,為科研經費松綁,為科研人員減負,直面科技界關切討論已久的難點、堵點、痛點,引發強烈反響。
黨的十八大以來,一系列優化科研經費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效解放了科技生產力,但仍然存在政策落實不到位、項目經費管理剛性偏大、間接費用比例偏低等老大難問題,尤其滿足不了當下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客觀要求。為更好激勵科研人員潛心科研,《若干意見》對不符合科研規律的經費管理規定之破除力度,可以說是大刀闊斧。
在經費管理方面,《若干意見》從簡化預算編制、下放預算調劑權、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等角度入手,進一步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在加大激勵科研人員方面,《若干意見》提出提高間接費用比例、擴大勞務費開支范圍、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等多項措施;在為科研人員減負方面,《若干意見》要求全面落實科研財務助理制度……一個字,“放”,旨在讓“買醬油的錢也能買醋”,讓科研人員的智力勞動得到合理補償,讓科研人員擺脫繁瑣不必要的事務性勞動,專注科研。
同時,比一系列人性化改革措施更值得點贊的,是改革的人性化導向。人是科技創新活動的核心要素,《若干意見》充分尊重這一規律,嘗試改變我國科研經費管理一直以來重物輕人的傾向。我們看到,改革措施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前所未有。這也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用好科研人員,既要用事業激發其創新勇氣和毅力,也要重視必要的物質激勵”。
科技界期待好政策落實,也關心經費松綁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的落地,要有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多個部門配合,這就需要各部門對相關精神有統一認識,厘清邊界,清理修改不符合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精神的規章制度,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當然,隨著“放”的尺度不斷加大,對科研經費監管的考驗也愈顯復雜,這就更需要各單位制定更加科學的細則,切實保障科研經費最大程度、最高效率激發創新,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做好服務。
編輯:魯雅靜
關鍵詞:管理 經費 松綁 落地 科研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