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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禁上高層樓,車主不聽勸要“吃罰單”
8月1日,《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下稱《規定》)正式實施。
《規定》新增消防行政處罰: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等行為,最高可能面臨10000元罰款。
阻攔電動自行車上樓有法可依,居民們叫好,認為安全更加有保障。
北京也確實有單位和個人因此吃了罰單,新京報記者日前走訪發現,不論是物業還是電動自行車車主,安全意識都提高不少,但實際操作中仍面臨一些困難,有居民仍不聽勸阻,暗自將車推上樓。
有物業人員表示,他們目前已建有戶外電動自行車充電區,但尚不能滿足整個小區車主的充電需求。
對于《規定》中新增的行政處罰,有消防人員稱,就目前政策的落地來看,對個人罰款力度的判定標準仍不清晰。此外,罰款是一條底線,他們的主要工作也是先勸阻,拒不配合的才進行處罰。
物業管理勸導難
“小區總有居民將電動自行車推入樓,停放在樓道或者家中。我們發現后會勸阻,但過不了幾天,他們又把車推進去了。”豐臺區方莊6號小區物業人員說。
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是小區物業人員的工作日常。
8月26日,新京報記者走訪了豐臺區和石景山區兩個住宅小區。物業人員提到,在禁止居民將電動自行車推上高層樓時,常會出現“不聽勸”、“看不住”等問題。
豐臺區方莊6號小區有5棟小高層建筑,目前共有845戶居民,電動自行車186輛。26日上午,新京報記者跟隨消防檢查人員走到1號樓時,看到社區治安員正在引導一位居民將電動自行車推出樓棟。
這是50多歲的老住戶郭阿姨。她腿腳不好,一直靠騎電動自行車出行。今年8月,因為將車推入樓中,她已經被社區治安人員“貼了兩次條子了”,貼條上寫著“禁止停放 推出樓道”的字樣。
“我知道推進樓不安全,但我怕下雨把車淋壞了。”郭阿姨向檢查人員解釋。
小區物業郭經理說,小區日常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多由物業主管,張貼警示語和宣傳海報,上樓勸說,這樣的工作他們每天在做,但居民的個人行為難以控制。
在石景山區京西景園小區,物業人員有同樣的困擾。
據物業經理張旭介紹,小區從今年年初就開始定期檢查電動自行車入樓情況。“每周兩次,派出所、消防、居委會和物業等部門聯合巡查,一個月內將小區全部樓棟檢查一輪。”
但物業檢查時,問題只得到暫時解決,有些居民會在檢查人員離開后再把車推進樓。京西景園現有住戶2850多戶,電動自行車大概兩三百輛,張旭有過因把居民車推下樓而被對方破口大罵的遭遇。
充電區設施有限
“推上樓有危險我們也都明白,但是不推上來放哪呢?”方莊6號小區居民郭阿姨說。
電動自行車不推進樓,必然對小區內車輛充電、停放提出更高要求。據郭經理介紹,從今年4月起,小區就在規劃建設集中充電區。但因場地有限,目前只設置了一處露天充電樁,共有16個充電口。
這還不能滿足住戶的需求。正如郭阿姨所說,充電區沒有遮擋棚,車輛日曬雨淋,車主就不愿意去。
郭經理提到,在最初規劃充電區時,他們選擇了小區西側的一片空地,如果靠墻建個車棚,地方寬敞,也不擾民,但這個建議最終被居民們駁回,大家覺得這里是老人和孩子們難得的活動場所。
石景山京西景園有3個電動自行車停放棚,每個棚有15至20個充電口位,充電收費與家庭民用電費價格相同。
車棚頂的兩側位置設有監控攝像頭,車棚內消防宣傳欄內有關于電動自行車充電的安全提示。車棚內的充電樁設備在電量充滿或發生短路的情況下會自動斷電,并且車棚內也設有滅火器。
石景山消防救援支隊執法二大隊助理工程師張凱說,這樣的充電區在消防支隊的推動下,已經推廣建設了兩年左右,現在還在進一步增多、完善。電力、園林、住建委等多個相關部門都在配合協調,但擴建仍面臨很多困難。
豐臺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員郭紅旗也提到,居民提出的合理建議,各個部門應該爭取盡力滿足。
“同樣的,充電區域建在哪里也需要居民的認可,很多人覺得影響綠化,或者占去了機動車停車位,就會反對。但從目前情況看,建充電區是為了整個小區安全,其他利益可以在安全面前適當讓步。”
《規定》中明確,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場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
罰款是底線
《規定》實施后,罰款似乎可以成為治理電動自行車上樓的“尚方寶劍”。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8月1日,《規定》實施的第一天,豐臺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員來到亞勝鉑第公館開展“回頭看”式消防安全檢查。
早在7月24日,監督員在這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存在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和開閉式防火門違規開啟的問題,并要求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整改。時隔一周,監督員再次檢查發現,亞勝鉑第公館B座一樓樓道及公共辦公區域仍然有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的現象,開閉式防火門依舊打開著。
據此,豐臺消防救援支隊的防火監督員對違規的亞勝鉑第公館做出3000元罰款的處罰,對違規的非經營性個人做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這也是新規施行后,依據相關規定北京市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8月2日,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也聯合屬地政府及行業部門成立8個檢查組。
檢查過程中,共發現兩起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單元門公共區域內的情況,檢查組與物業和車主溝通,要求車主立即將車輛移出公共區域,但兩位車主均拒絕移走車輛。根據《規定》,檢查組對兩位當事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共計罰款1000元,并要求當事人將電動自行車移至集中停放區。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在樓內、家里充電發生的事故在全國各地都不罕見。郭紅旗說,他們經常和物業、居委會等人員一起進行聯合消防安全檢查,推車上樓、拉飛線充電一直是他們勸改的目標。
張凱則表示,就目前政策的落地來看,對個人罰款力度的判定標準仍不清晰,“以此來懲罰車主,還是有一定的困難。”罰款是一條底線,他們的主要工作也是先勸阻,拒不配合的才進行處罰。
目前,方莊6號和京西景園都在積極籌備加裝電梯阻攔系統。
這是一種智能識別系統,安裝攝像頭后,攝像頭識別到有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會進行報警提示,電梯門也會無法關閉,可以依托技術進一步把電動自行車“拒之門外”。
新京報記者 張靜姝 實習生 吳靜涵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電動 自行車 充電 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