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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投訴279次置之不理 四川一家造紙企業緣何任性
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披露四川一家造紙企業緣何任性
政府部門下發文件50份被無視
□ 本報記者 郄建榮
因臭氣擾民,不足3年,群眾投訴高達279次;當地有關部門先后下達現場監察意見書、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等50份,但卻叫不停一家大型造紙企業的污染行為。
如果說這只是一家企業的問題無須過分解讀。那么,一個工業園區違反規定,部分化工項目在長江沿岸禁建范圍內違規建設,甚至突破長江干流1公里紅線,顯然性質就不一樣了。更值得注意的是,這家大型造紙企業就在這個工業園區內。這個工業園區就是四川省宜賓市江安縣工業園區。
這是近日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公開通報的典型案件之一。督察組指出,宜賓市、江安縣貫徹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生態環保要求不力,“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意識不強,執行負面清單不嚴格,對園區及企業監督管理不到位。
今年9月,中央第五生態環保督察組對四川省進行了第二輪督察,其間下沉至宜賓市進行現場督察。宜賓市江安縣工業園區問題隨之被揭開。
據督察組介紹,2007年9月,宜賓市江安縣工業園區成立,園區總規劃面積20平方公里,分東、西兩個片區。其中,東片區為陽春工業集中區,位于長江干流江安縣城下游3公里左岸。東片區有5.15平方公里規劃面積列入《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2018年版)》,主導產業為氯堿化工、醫藥化工、硫磷化工等,現有入駐企業35家,其中12家為化工企業。
按照2019年1月國家有關部門印發的《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要求,禁止在長江干支流1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但是,督察卻發現:“宜賓市、江安縣沒有嚴格落實這些規定,對工業園區項目規劃建設把關不嚴,部分化工項目在長江沿岸禁建范圍內違規建設。”督察組透露,2019年以來,江安縣工業園區在納入國家公告目錄的合規園區范圍之外,相繼開工建設宜賓天原海豐和泰有限公司年產5萬噸氯化法鈦白粉擴建工程等5個化工項目。
我國城鄉規劃法明確規定,禁止擅自改變城鄉規劃確定的綠地、水庫等用地用途。督察組在下沉期間查出,江安縣在未經有關單位批準的情況下,于2011年至2018年擅自將317.4畝綠化用地和79.4畝水庫用地調整為工業用地,允許宜賓琦豐綠色能源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用于項目建設。
督察組實地調查還發現,江安縣工業園區內的部分項目規劃建設范圍甚至突破長江干流1公里紅線,對長江環境安全形成較大威脅。
江安縣工業園區緊鄰長江,本應在生態環保方面要求更高、監管更嚴。但督察發現,宜賓市、江安縣對此重視不夠,園區環境基礎設施薄弱、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督察組說,東片區雖然建成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但由于管理不善,一直無法正常運行,導致大量工業廢水長期通過園區內企業四川天竹竹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自建污水處理設施“應急”處置,且“應急”處置后的外排廢水不能穩定達到四川省對該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排放限值的要求。
更值得一提的是,僅2017年2月至2021年5月,園區向代處理企業支付污水處理費高達5872萬元。但是,這家代處理企業處理排放的廢水多次出現化學需氧量等指標超過排放限值的情況。督察組現場調閱企業出水水質在線監測數據發現,僅2021年3月就有9天化學需氧量濃度日均值超標。
此外,江安縣工業園區僅建設5000立方米事故應急池,遠不能滿足風險防范要求。督察組說,2018年7月園區一化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嚴重后果,也暴露出園區在環境風險防范上存在薄弱環節,但當地沒有從中汲取教訓并及時完善環境應急設施,該建設的12000立方米事故應急池始終未按要求建成。
督察組在宜賓市查出江安縣工業園區部分項目突破長江干流1公里紅線的同時,還發現園區內有企業任性到了極點。
據督察組介紹,四川天竹竹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是園區內的一家大型造紙企業,由于污染防治及環境管理措施不到位,臭氣擾民問題突出,長期被周邊群眾舉報。因臭氣擾民,僅2018年以來這家企業被群眾投訴高達279次。
從督察組公開通報的情況看,這家企業不僅不重視群眾投訴,甚至直接無視政府部門下達的督察意見書乃至行政處罰決定書。據督察組透露,2018年以來,當地有關部門先后對四川天竹竹資源開發有限公司下達現場監察意見書32份、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9份、行政處罰決定書9份,要求企業整改存在的問題,但均未得到有效落實。
四川天竹竹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為何如此膽大妄為?督察組指出,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推動企業整改不力是重要原因。據督察組介紹,2021年4月,生態環境部現場檢查指出問題后,當地才再次督促企業開展全面排查治理。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企業 督察 工業園區 江安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