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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增12家可使用國家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企業
天山網-新疆日報訊(記者趙敏)近日,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新疆生產哈密瓜、吐魯番葡萄干、和田大棗等6種產品的12家企業可使用國家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至此,全區合法使用國家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企業已達180家。
其中,哈密市菜籃子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獲批使用“哈密瓜”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墨玉縣昊坤農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等7家企業獲批使用“和田大棗”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新疆吐魯番果業有限公司獲批使用“吐魯番葡萄干”“吐魯番葡萄”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吐魯番樓蘭酒莊股份有限公司獲批使用“吐魯番葡萄酒”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伊犁肖爾布拉克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獲批使用“伊犁酒”地理標志專用標志。
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代表了該產品的種植歷史、文化底蘊和廣泛美譽,是產品高品質的重要體現,對于促進企業提升品牌價值、開拓市場具有重要意義。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促進處處長楊紅梅介紹,企業獲批國家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后,意味著必須按照上報的標準規范化生產,保證質量,不斷提升產品附加值,這在一定程度上可推動企業增強核心競爭力。
“下一步,我們設在各地州的商標品牌指導站將深入到用標企業開展培育幫扶,鼓勵更多企業申報,帶動更多特色產業發展。同時我們也將進一步加強對用標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促進本區特色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楊紅梅說。
編輯:朱建華
關鍵詞:標志 企業 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