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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常態化開展涉民營企業刑事“掛案”清理工作
為依法加大對民營經濟的平等司法保護,持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著力解決涉民營企業刑事訴訟“掛案”等阻礙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近日,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會同區高級人民法院、區公安廳出臺《關于開展涉民營企業刑事“掛案”常態化清理工作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凝聚護航民營企業發展合力,讓民營企業家放心創業、安心經營。
什么叫“掛案”?“通俗易懂地講,就是一些案件在辦理過程中,有的執法司法機關對一些法律政策把握不準、證據存疑的案件,既不了結又不向前推進,于是出現了‘疑案從掛’的現象。”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四級高級檢察官李昉芳介紹,“掛案”不僅違反了法律規定,也使民營企業和有關人員長期處于被追訴狀態,影響了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意見》立足西藏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職責,從案件通報、溝通會商、開展系統內清查、分析研判處理、有效偵查降低“掛案”率、嚴把審核立案關、嚴把審查起訴關、嚴把依法裁判關、嚴肅工作紀律、三級聯動等十個方面,針對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三節、第四節、第五節、第六節、第八節涉及罪名以及第五章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中民營企業或民營企業人員為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案件,開展重點清理工作,使公檢法機關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著力解決久偵不結、程序倒流、久拖不決等導致涉民營企業刑事訴訟“掛案”、阻礙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突出問題,并通過對涉民營企業刑事“掛案”的常態化清理工作,有效避免出現新的“掛案”。
據悉,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目標,自2019年開始,在全區范圍內連續兩年開展涉民營企業刑事訴訟“掛案”專項清理工作。全區三級檢察機關通過查閱公安機關立案登記底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企業登記情況等,認真核查有無因違法犯罪而取消資質的民營企業,弄清民營企業及民營企業涉嫌犯罪案件底數、聽取辦案單位意見,與檢察機關辦案系統相關案件數據進行逐一核對,依職權開展審查監督,重點糾正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以及適用強制措施不當等問題。
當前,全區大量民營企業發展也面臨諸多風險和困難。“沒有什么是一蹴而就的,助力民營企業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道阻且長,然行則將至。”李昉芳表示,下一步,自治區檢察院將以落實《意見》為抓手,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轉變辦案理念,提高擔當意識,對“掛案”清理工作常抓不懈,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主動把“掛”起的案子放下來,為西藏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編輯:朱建華
關鍵詞:民營企業 掛案 工作 開展 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