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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自衛打傷他人自養動物需要賠償嗎?
案例
小李在小區花園遛彎,草叢中突然鉆出一只大狗,咬住他的褲腳不放。慌忙間,小李撿起身邊木棍將大狗擊暈在地。狗主人聞聲而來見此狀十分痛心。經獸醫診斷,大狗身上多處骨折,左后腿永久性損傷。小李需要對狗主人進行賠償嗎?
以案說法
不需要。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條中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案例中不存在采取措施不當或超過必要限度的情形,故小李不需要賠償。
編輯: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