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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國家文化公園文化遺產乃中華民族根和魂的物化形態
《 人民政協報 》 ( 2022年11月21日 第 12 版)
▲ 黃河流域(寧夏段)一隅
作者:王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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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力度,加強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建好用好國家文化公園。近年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王震中致力于黃河文化及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相關研究,發表了相關論文論著。王震中委員結合所參與的兩次全國政協組織的相關調研經歷,以及在全國政協“推進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網絡議政遠程協商會上的收獲,講述其對于推進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及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的思考。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力度,加強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建好用好國家文化公園”。在建好用好國家文化公園方面,黃河國家文化公園的建設是意義重大、內涵豐富、歷史文化遺產云集的大手筆。2021年,我有幸參加了兩次全國政協組織的相關調研:一次是2021年9月8日至9月12日,赴山西省忻州市、臨汾市、運城市等地,進行“不可移動文物的綜合保護利用”調研;另一次是2021年10月14日至17日,赴寧夏銀川市、吳忠市、中寧縣、中衛市等地,進行了“推進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的寧夏調研。兩次調研,收獲頗豐,認識也有升華。在調研的基礎上,2022年11月11日,汪洋主席主持召開了全國政協網絡議政遠程協商會,圍繞“推進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協商議政,我在遠程協商會上作了題為《關于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中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的視頻發言。將調研以及遠程協商會所獲得的認識予以系統化,概括起來有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和利用與黃河沿線九省的黃河國家文化公園的建設,有多方面的交叉,把二者統籌兼顧,無論對于資金費用合理有效使用而言,還是對于九省的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的歷史文化內涵而言,都是最科學合理、行之有效、可持續發展的。作為文化遺產,它有的屬于包括石窟、寺廟、古建在內的不可移動文物,有的屬于包括大遺址等各類考古遺址和文物。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和大遺址是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的重要文化資源,用它們來充實黃河國家文化公園的文化內涵時,需因地制宜,在凸顯當地歷史文化特點的同時,選取那些在中華文明史上具有舉足輕重地位的文物和文化遺產。這樣做,可以使黃河國家文化公園的格局既是國家級的,又具有其獨特性。
第二,把石窟、寺廟、古建等不可移動文物以及大遺址作為黃河國家文化公園的文化資源,可以使不可移動文物和大遺址的狀況得到三個方面的改善:一方面,以前有些不可移動文物因擔心修繕有可能造成失真而不做定期修繕,致使一些著名古建特別是建筑內的壁畫等破舊不堪,而作為國家公園的組成部分之后,在“修舊如舊”的原則下對著名古建、文物等做定期修繕,是能夠把維持原貌與美麗壯觀和有觀賞性統一起來。另一方面,改變一些不可移動文物修繕之后“一鎖了之”的做法,讓這些不可移動文物真正“活起來”。第三個方面,考古發掘的大遺址每每都是數十年如一日地長期發掘,把已有的大遺址或考古遺址公園等作為黃河國家文化公園的內涵之后,就可以把遺址的文化功能充分利用起來,讓考古走進大眾,把展示與長期的考古發掘統一起來。
第三,沿黃九省的歷史文化遺產是黃河文化的物化形態,也是中華民族根和魂的物化形態。我們用物化的、形象的文化遺產來充實公園的內涵,既展現了中華文化的豐富多彩,又使得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將成為傳世之佳作,并能使人們在游覽觀賞中受到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滋潤和熏陶。
黃河文化是中華民族的根和魂,是與黃河文化的歷史地位聯系在一起的。一方面,黃河文化是中華民族極其重要的母親河文化;另一方面,從中國文明誕生伊始到唐宋時期,黃河流域一直是古代中國政治、經濟、軍事、科技、思想、文化的中心和重心。在這里,我們從“文明誕生”到“文化基因和性格的養成”,再到“自在”的中華民族的形成,都可以看到它們無不與黃河文化關聯在一起。
從新石器時代開始,黃河流域燦爛的文化就展現了多姿多彩。她從距今一萬年前農業的發明開始所經歷的“聚落三形態的演進路徑”——由大體平等的農耕聚落形態,發展為含有不平等和社會分層的中心聚落形態,再發展為都邑國家——是中華文明起源和形成的典型路徑。她從五帝時代的“萬邦”文明走向夏商周三代王朝國家文明。如果說五帝時代的萬邦是多元的,那么夏商周三代復合制王朝國家形態結構則是一體的,位于黃河中游地區的三代王朝實現了從“多源”走向了“一體”。夏商周三代這種“多源一體”(或可稱“一元多支一體”)的復合制王朝國家結構,是秦漢以來以郡縣制為機制的“大一統”國家形態的前身。
中國歷史上有一個傳統觀念就是中原正統觀。中原正統觀始自夏王朝,歷經夏商周三代而奠定根基,而夏商西周王朝的國都在黃河中游地區,再加上從秦漢到北宋中國“帝制王朝”的國都也都在黃河中游地區,所以中華正統觀念與其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的中心和重心在黃河中游地區是密不可分的。
自古以來,中國就被稱為“禮樂之邦”。中國的禮樂文明從龍山時代起端,到夏商西周奠定了基礎。我們從山西襄汾陶寺遺址和山東龍山文化的一些重要遺址出土的陶禮器和玉禮器,看到了龍山時代(也即五帝時代)“禮”趨于制度化的情形。到了夏商周三代,成套的禮器為禮制的物化形式,禮制逐漸成為社會主流意識形態。從黃河中游中原腹地與四方的關系來看,一方面中原王朝把從周邊吸收匯聚的文化因素加以提煉升華,成為華夏禮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叫文化內聚;另一方面是中原文化向外的文化輻射。中原王朝國家向外的文化輻射傳播有一個規律:即輻射傳播到各地的都是禮器,有青銅禮器、陶禮器,也有玉禮器。在古人看來“器以藏禮”,由此我們說,中原王朝國家在向外傳播禮器的同時,也把中原華夏禮制傳到了四方。也就是說,中原王朝輸出的是禮制教化、禮樂文明這樣的政治文化,這既體現在內部,也表現于對外的交往交流與交融。只是夏商周三代的禮各有特點,比如商代的禮注重處理的是人神之間的關系,而西周的禮更注重的是人際關系。文獻說周公的貢獻之一就是“制禮作樂”。我認為周公所制之禮有兩個方面的變革:其一是對商禮的改造,把商人對上帝和周人對天的崇敬納入禮制的框架,提出了敬天保民的理念,并由此把商代注重“人神關系之禮”改造為周代注重“人際關系之禮”;其二是把禮制與德治相結合,推行德的制度化建設,形成了天命與德治、天命與民意相結合的辯證統一。因此,《左傳》僖公五年引周書說:“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孟子·萬章上》引《尚書·泰誓》佚文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這就把“天命”“民情”“德政”聯系在了一起,從天命出發而轉入了德治。由于西周的禮樂是理性主導的得到升華的禮樂文明,所以得到孔子推崇。孔子向往西周,向往周公,其根源即在于此。為此,我們把作為理性人文的禮樂文明根植于西周,說它根植于黃河文化之中,是一點也不過分的。
費孝通先生曾把中華民族的形成劃分為“自在民族”和“自覺民族”兩個階段,古代屬于“自在”階段,近代以來進入了“自覺”階段。我認為民族類型與國家形態結構有對應關系。中國從秦漢開始,國家形態結構變為“中央-郡縣”制,大一統的封建王朝都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在大一統的王朝內,有兩個層次的民族:一個層次是作為主體民族的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另一個層次是包括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在內的為自在民族的中華民族。從民族與國家的關系上看,作為“自在”的中華民族的出現是與從秦漢開始的以郡縣制為機制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形態結構聯系在一起的。換言之,中華民族是由從秦漢開始的以郡縣制為機制的統一的國家結構造就的;她以統一的國家為框架,是一個與統一的國家互為表里的全中國的民族共同體。中國歷史是這樣發展的,中華民族也是這樣走過來的。兩千多年來,這樣的國家結構本身使“大一統”的國家至今具有高度的穩定性,并使國家認同與中華民族的凝聚具有一體兩面的關系。
中華民族的形成與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聯系在一起,而從秦漢到唐宋這種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國都就建在黃河中游地區。作為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國都,既是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也是凝聚中華民族的向心力的同心圓圓心。由此我們說,黃河流域,尤其是黃河中游地區以其國都的地位而成為凝聚中華民族的向心力所在地,在這個意義上,黃河文化也成為中華民族的根和魂。
我們可以從多個方面闡述黃河文化是中華民族的根和魂。這樣的歷史畫卷,通過黃河國家文化公園的建設,通過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內的歷史文化遺產,大大濃縮了起來,形象化了起來。為此,黃河國家文化公園里的文化遺產乃彌足珍貴的中華民族根和魂的物化形態;在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中,充分地保護和利用歷史文化遺產,是一舉多得的舉措,是造福于子孫后代的可持續發展的文化建設。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編輯:陳姝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