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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店房間內發現偷拍攝像頭怎么辦?
案例
小麗外出旅游,入住酒店后,發現電視機旁的插座里有一個針孔攝像頭。她立刻找來酒店經理理論,經理稱酒店不知情,雙方爭執不下,小麗選擇了報警。警方經查發現,這個攝像頭是此前房客老王安裝的,酒店對此并不知情。小麗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以案說法
小麗可以要求老王和酒店賠償。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中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編輯: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