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治>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冒用他人筆名寫小說違法嗎?
案例
多年來,小李以“白云流水”為筆名在網上發布了大量情感類原創文章,“白云流水”的名字漸為人熟知。小王見到署名為“白云流水”的作品頗受讀者喜愛,便用此名字撰寫小說吸引流量。小李得知后,聯系小王,以冒用筆名為由要求他更換筆名并賠償損失。小王的行為違法了嗎?
以案說法
違法。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條規定,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眾混淆的筆名、藝名、網名、譯名、字號、姓名和名稱的簡稱等,參照適用姓名權和名稱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編輯: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