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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陜西省委會建議
規范“生鮮燈”使用 還食品“真面目”人民政協網西安5月8日電(記者 路強)近年來,各類商超、菜市場、小門市等商家,在售賣肉類、海鮮、果蔬的時候都在使用不同顏色的“生鮮燈”。4月27日,在陜西省政協編發的社情民意信息中,民革陜西省委會表示,由于“生鮮燈”照明使用無統一規范,部分商家過度使用“生鮮燈”,導致消費者很難分辨食物的新鮮程度,對百姓的消費判斷造成誤導,為此建議,規范“生鮮燈”使用,還食品本色。
民革陜西省委會舉例說,比如,在暖紅色“生鮮燈”照射下,原本在自然光下呈白色或淡粉色的豬肉,明顯增亮增紅,看起來更加新鮮誘人;而在綠白光“生鮮燈”照射下,蔬菜也顯得更加青翠欲滴。即便消費者在購買后覺得有色差,也無法要求商家退貨或賠償?,F實中,被“生鮮燈”誤導,購買了不新鮮商品的案例大量存在。
對此,民革陜西省委會建議:開展整改堵塞監管漏洞。市場監管部門應明確食品類商品銷售時使用照明設備的標準,明確照明設備的照度、功率、色度等標準技術參數范圍,確立違規、違法的界限;開展“生鮮燈”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排查清除各超市、菜場、門市等重點環節的違規照明設備,加強照明設備的監管處罰力度,還商品“真面目”;設立專門的消費者維權通道,降低維權成本,提高維權效率,保障廣大群眾的食品消費安全。
民革陜西省委會還建議,要明確市場主體責任,超市和市場管理者應作為主體,規范管理,強化市場經營者規范使用照明設施,杜絕利用燈光為產品“遮丑”,誤導甚至欺騙消費者現象發生。適時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生鮮食品時多加辨別,在“生鮮燈”和自然燈光下對比觀察商品的顏色,不受燈光干擾,仔細辨別商品品質,避免因商家使用“生鮮燈”而購買到不新鮮或不合格的食品。
編輯:賈元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