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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出發點和落腳點在于不與農民爭利
——訪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
如何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暢通城鄉要素流動,縮小城鄉發展差距……7月12日,全國政協在京召開“統籌城鄉融合發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專題協商會。會后,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就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相關問題接受了記者采訪。
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向農民讓利
記者:這次會議上,委員們對發展農村集體經濟都很關注。您認為,應如何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金文成:我國農村土地依法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自2017年啟動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以來,到目前已經基本完成了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成員確認、股份合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基本建立起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改革的下篇文章,就是貫徹落實好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構建產權關系明確、治理架構科學、經營方式穩健、收益分配合理的運行機制,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重點把握三個方面:
一要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現階段黨在農村最大的政策。要堅持農戶家庭承包經營基礎地位不動搖,這守住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根;要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這就守住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魂;要堅持遵循生產力與生產關系變動規律,這就守住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關鍵;要堅持把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系作為農村改革的主線,這就守住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底線。
二要聚焦“四種路徑”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當前,主要是探索通過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參股等多樣化途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這符合現階段絕大多數村集體和村組織的經營管理能力和水平。其他路徑也可以探索,但一定要建好“防火墻”。
三要防止“四種傾向”。堅持循序漸進,不能“拔苗助長”;不能通過強迫方式,成立鄉鎮級聯合社或村投公司搞“拉郎配”;不能以集體經濟之名行干部經濟之實;不能打著讓農民過好日子的名號,違背群眾意愿把農民承包地收回搞“反租倒包”,把農民宅基地收回逼農民上樓等。
需要特別強調一點,集體經濟不等于集體經營,也不等于搞集體化,要把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首要出發點和落腳點放在不與農民爭利、向農民讓利上。
不得違背農民意愿強推確權確股不確地
記者:第二輪土地承包陸續到期,中央部署開展了延長土地承包期30年試點,有的地方嘗試采取確權確股不確地的方式,您怎么看?
金文成:第二輪土地承包從1993年啟動,到2000年結束,主要集中在1997年至1999年間,承包期30年。當前,第二輪土地承包正陸續到期。中央已經部署開展了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的試點,并要求研究制定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指導意見。
確權不確地這種做法有利有弊。為此,2015年下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1號文件)明確要求抓緊抓實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擴大整省推進試點范圍,總體上要確地到戶,從嚴掌握確權確股不確地的范圍。同年,中央農辦、農業部等部門聯合下發了文件進一步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要堅持確權確地為主,總體上要確地到戶,從嚴掌握確權確股不確地的范圍,堅持農地農用。對農村土地已經承包到戶的,都要確權到戶到地。實行確權確股不確地的條件和程序,由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作出規定,切實保障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不得違背農民意愿,行政推動確權確股不確地,也不得簡單地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強迫不愿確股的農民確股。
在對延包試點進行調研時也發現,一些地方以發展集體經濟為由,提出以確股不確地的方式延包,承包地由集體統一經營,農戶按份額享受收益。但大部分試點村組仍堅持確地為主,廣大村民均予以認可。二輪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要以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成果為基礎,堅持確權確地到戶,切實保障和實現農民土地承包的法定權益;已經確地到戶的,原則上不搞確股確份。從嚴掌握確權確股不確地的范圍、條件和程序。不得違背農民意愿,行政強推確權確股不確地。
開展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要防止“三個傾向”
記者:開展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主要解決什么問題?
金文成:隨著農村改革不斷深化,如今我國已經完成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建立了基本制度框架,但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才剛剛起步。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先后部署了兩輪試點,第一輪從2014年開始到2019年結束,第二輪從2020年開始至今。試點地區因地制宜制定改革配套文件1992個,在宅基地集體所有權實現、農戶資格權保障、縣域內流轉、分類退出,以及多種形式實現戶有所居和盤活利用等關鍵環節形成了一批相對成熟的改革成果。
如果說開展二輪承包到期再延長30年試點,主要是確保“耕者有其田”,那么開展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就是要確保“居者有其屋”。要通過試點,把保障和實現農民“居者有其屋”的制度立起來。新一輪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要以處理好農民與土地的關系為主線,以保障農民基本居住權為前提,以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體系為重點,探索完善宅基地“三權”分置實現形式,探索建立“依法取得、節約利用、權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有序、管理規范”的宅基地制度,形成一批可復制、能推廣、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創新成果。
對此,應著力解決三大問題。
一是聚焦保障居住,解決確權登記頒證問題。在改革試點推進過程中,各地要按照中央試點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權籍調查,完善確權登記政策,加快頒發不動產權證書,保障農民合法土地財產權益和基本居住權益。
二是聚焦管住亂建,解決違法占地建房問題。要著力健全管控機制、理順部門關系、優化制度程序、強化日常監管。通過構建分級責任制、健全基層網格化管理、設立村級協管員等舉措,推動監管下沉、關口前移,有效遏制和查處農村違法占地建房問題。
三是聚焦盤活閑置,解決宅地優化配置問題。要采取多種形式積極穩妥盤活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資源,進一步優化宅基資源配置,為鄉村產業發展和鄉村建設提供承載空間,帶動人、業、錢等要素向農村流動,激發鄉村內生動力。
在開展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中,要注意防止“三個傾向”。一是盲目集中,趕農民上樓,把農民宅基地搞沒有了。二是縱容違法,干部帶頭違法占地建房,形成破窗效應。三是一味下放權力,鄉鎮接不住,加重農民辦事難。
《 人民政協報 》 ( 2023年07月25日 第 06 版)
編輯: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