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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提案辦理協商 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
——安徽省馬鞍山市政協“三個凸顯”推動提案工作提質增效
吳桂林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了全過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作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納入“十個明確”之中。黨的二十大報告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確定為中國式現代化本質要求的一項重要內容,對“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確要求。近年來,作為基層政協組織,安徽省馬鞍山市政協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論述思想,按照推進協商民主的要求,以提案工作為切入口,圍繞“培、提、立、辦、督、評”全鏈條建設,推進提案辦理協商,切實發揮好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的優勢和作用。
一是凸顯政治意識,在協商中強化黨的領導。始終堅持提案工作的政治屬性,將黨的領導貫穿于提案辦理協商始終。
書記督辦示范協商。市委高度重視政協提案工作。為有效引領提案辦理工作,自2019年起先后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產業升級高質量發展”“主攻產業智能化推進智造名城建設”等主題,由市委書記針對系列重點提案進行領銜督辦。制定督辦工作方案,建立并完善市委主要負責同志領銜督辦、市政府負責同志領銜辦理、市政協負責同志協助督辦的督辦工作格局。市委書記以身作則,聽取提案辦理情況匯報,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專項督查,出席重點提案辦理協商會并就提案辦理工作提出要求。市委書記領銜督辦重點提案有效帶動了全市提案督辦工作,實現了市、縣(區)委書記領銜督辦重點提案工作全覆蓋。
凝聚共識引領協商。將重點提案作為提案辦理協商的主要抓手。每年全體會議結束后,在審查立案的提案中梳理重點提案備選名單,報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遴選確定大會重點提案。通過重點提案辦理協商,既推動落實提案中好的意見建議,做好“建言資政”文章,又加強提辦雙方的協商交流,把市委、市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轉化為各黨派團體、政協委員、各界人士的高度共識,做好“凝聚共識”文章。
二是凸顯大局意識,在協商中服務中心工作。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推進提案辦理協商,切實服從和服務于全市的中心大局。
培育提案圍繞中心協商。制定實施提案培育工作暫行辦法,自2020年起,創新開展精品提案培育工作。采取“領導點”“群眾提”“委員謀”等方式,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重難點問題,每年在公開發布的提案線索中確定10個左右提案培育重點課題。對于重點課題,由市政協負責同志分工牽頭,按照“委員+專家、部門等”的工作模式組織專班培育,深入調查研究,謀劃并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推動將培育成果轉化為大會提案和大會發言,累計轉化率100%,轉化成果占重點提案總數的55.6%,占年度好提案總數的40%。
聯動督辦疊加多級協商。連續多年緊緊圍繞省、市中心工作,秉持聯動履職理念,推動信息聯通、工作聯動、成果聯用,開展省、市、縣(區)提案辦理聯動監督。與安徽省政協圍繞“優化營商環境”開展聯動監督調研,探索聯合調研與自行調研相結合、橫向監督與縱向監督相結合。圍繞“持續深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主題,今年還重點針對我市在安徽省營商環境考核中暴露出的11個方面短板和問題,組織開展專題民主協商和監督,并與安徽省政協相關聯動監督調研緊密結合。
三是凸顯質量意識,在協商中促進提質增效。始終牢牢把握質量這個提案工作的生命線,在全程協商中提升質量,在質量提升中促進協商。
雙向評議促進主動協商。制定出臺提案“雙向評議”工作暫行辦法,自2019年起,組織提案者和提案辦理單位,圍繞組織的有序性、協商的主動性、落實的積極性以及選題和謀劃、建議和意見、轉化和運用等方面內容,分別評議提案承辦單位的辦理質量和提案者的提案質量。按評議得分分別設“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四個等次以及“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次。積極運用評議結果,將其納入全市黨政目標考核評價體系之中。參考評議結果,依據有關規則擇優評選年度好提案和提案辦理先進單位。通過開展提案“雙向評議”,有效促進了提辦雙方的溝通和交流,推動實現了“雙方滿意”和“雙質提升”。
完善制度提升規范協商。連續多年圍繞提案工作提質增效要求,持續創新提案工作舉措,每年確定一項創新內容,先后制定或修訂了《提案工作規則》《提案辦理協商辦法》《提案培育工作暫行辦法》《提案審查工作細則》《提案辦理工作細則》《提案“雙向評議”工作暫行辦法》等7項制度規范,初步形成提案工作制度閉環,在提案工作辦前、辦中、辦后各階段有序推進民主協商。
(作者系安徽省馬鞍山市政協主席)
編輯:張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