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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辦公廳信息中心2022年度部門決算
全國政協辦公廳信息中心2022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全國政協辦公廳信息中心基本情況
一、 工作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 收入決算表
三、 支出決算表
四、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 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 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 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 一般公用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 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八、 其他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全國政協辦公廳信息中心基本情況
一、 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國政協辦公廳信息化建設的組織、管理和服務工作;參與全國政協機關網信工作領導小組工作。
(二)參與國家電子政務建設有關項目的規劃、論證和實施工作;同其他中央黨政機關和地方政協信息化工作部門開展交流和合作。
(三)組織全國政協辦公廳辦公網絡、業務應用系統和信息資源數據庫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組織協調機關電子政務網的規劃、建設和日常維護工作。
(五)負責全國政協全體會議、常委會議等重要會議活動的技術保障和信息服務工作。
(六)組織開展委員和機關工作人員信息技術應用和業務應用系統使用培訓。
(七)完成機關黨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 機構設置
全國政協辦公廳信息中心內設 5 個處,分別是:綜合處、技術處、信息處、安全處和音視頻處。
第二部分 2022 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 年度收入總計 1982.67 萬元,支出總計 1982.67 萬元。與 2021 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 849.55萬元,主要是使用了非財政撥款結余。
二、 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 1096.07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643.08 萬元,占 58.67%;事業收入452. 00 萬元,占 41.24%;其他收入 0.99 萬元,占 0.09%。
三、 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 1083.63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829.61 萬元,占 76.56%;項目支出 254.02 萬元,占 23.44%。
四、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 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 643.08 萬元,財政撥款支出總計 811.89 萬元(其中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 168.81 萬元)。與 2021 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 132.15 萬元,完成上年財政撥款結轉。
五、 一般公用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 519.15 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 1982.67 萬元的 26.18%。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2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452.66 萬元,其中政協事務事業運行 198.64 萬元,占 38.26%;其他政協事務事務 254.02 萬元,占 48.92%;住房保障支出(類)66. 49 萬元,占 12.82%。
六、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 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265.13 萬元。其中人員經費 243.41 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住房公積金支出;公用經費 21.72 萬元,為殘保金經費支出。
七、 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2 年度全國政協辦公廳信息中心采購支出總額 16.25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13.6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 2.62 萬元。
八、 其他情況說明
2022 年度全國政協辦公廳信息中心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故公開 07 表、公開 08 表、公開 09 表無數據。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 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五、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 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會計制度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七、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八、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事業運行: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事業(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其他政協事務: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協事務支出。
九、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十一、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十二、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 “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編輯:王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