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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協報社2022年度部門決算
人民政協報社2022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人民政協報社基本情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 收入決算表
三、 支出決算表
四、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 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 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 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 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八、 其他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人民政協報社基本情況
一、 主要職責
人民政協報社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直屬正局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中央級媒體機構。
主要職責是: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宣傳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宣傳黨的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理論,反映各級政協組織和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及履行職能的成果,傳播黨的聲音、宣傳政協履職情況、展示委員風采;編輯出版有《人民政協報》、《畫界》雜志,開辦人民政協網,推出政協號App、微信公眾號矩陣等網絡新媒體平臺,已形成報網端微全媒體傳播格局,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不斷增強。是人民政協開展工作的有益幫手、政協委員協商議政的重要參考、社會各界了解政協的重要窗口。
二、 機構設置
目前,報社有內設部門27個、駐地方記者站33個,直屬企業2家,總計340多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總計9760.97萬元(其中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835.29萬元),支出總計9760.97萬元。與2021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157.22萬元,主要是財政撥款和事業收入以及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減少。
二、 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8925.6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84.96萬元,占16.64%;事業收入5716.28萬元,占64.0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1483.50萬元,占16.62%;其他收入240.95萬元,占2.7%。
三、 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9760.9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814.56萬元,占90.30%;項目支出685.34萬元,占7.02%;經營支出261.08萬元,占2.68%。
四、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484.96萬元,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484.96萬元。與2021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24.39萬元。
五、 一般公用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484.9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9760.97萬元的15.21%。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338.24萬元,占22.7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941.91萬元,占63.43%;住房保障支出(類)204.81萬元,占13.79%。
六、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99.6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693.9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住房公積金支出;公用經費105.71萬元,為印刷費支出。
七、 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2年度人民政協報社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719.7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484.4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129.0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106.1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53.7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22.9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93.11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46.04%。
八、 其他情況說明
2022年度人民政協報社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故公開07表、公開08表、公開09表無數據。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 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 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六、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七、 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會計制度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十、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新聞出版電影(款)出版發行(項):指出版發行支出。
十一、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二、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十三、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十四、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六、 “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編輯:王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