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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中央:加強村(社區)兒童主任隊伍建設
案由:兒童主任制度在全國范圍內的實施是建立健全兒童福利與保護制度體系,打通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重要舉措。然而,兒童主任制度在基層落實中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整體力量配置不足。大部分村(社區)無論轄區范圍大小、兒童數量多少,一般僅設1名兼職兒童主任,且多由會計等其他人員兼任,無法滿足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實際需求。
二是責任落實不到位。由于兒童主任服務經費、工作酬勞缺乏具體執行政策,工作標準缺乏技術指導,加之身兼數職難以顧及全面,導致一些兒童主任身份定位認識不準確、服務意識不強,主動鏈接資源開展幫扶、主動摸排上報困境兒童情況的意愿低,對失輟學等重點兒童開展的幫扶不夠,一些地方甚至未將流動兒童納入工作對象范疇。
三是隊伍能力素養不高。兒童保護工作需要具備相對專業的能力與處置經驗,但現實中相當數量的兒童主任沒有兒童工作經驗,且缺乏相關業務培訓,對轄區內未成年人基本情況掌握不足,相當比例的兒童主任甚至不了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
建議:一是優化兒童主任隊伍。將兒童主任隊伍建設納入鄉鎮街道綜合目標考核,明確要求并指導村(社區)優先安排具有兒童工作經驗的女性擔任兒童主任,加強隊伍建設監督檢查。根據村(社區)兒童數量合理配置兒童主任,在兒童數量特別是困境兒童較多的村(社區)按照需求增加配置,保障實現“一對一”結對關愛保護。探索“兒童主任+”工作模式,整合網格員、社工等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完善制度落實保障體系。壓實區縣民政部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牽頭責任,落實兒童主任培訓制度,組織開展兒童主任賦能行動。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兒童主任津補貼制度。整合兒童之家、農家書屋等資源,加強村(社區)未成年人保護陣地建設。由經驗豐富的兒童工作者承擔兒童督導工作,督促指導兒童主任更好地開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信息互通與協作配合機制,實現政府保護與家庭、學校、社會及司法等各方面保護的有效銜接。同時,加大兒童主任制度宣傳,提升社會知曉度。
三是提升兒童主任服務水平。加大相關網絡標準化培訓課程的開發力度,依托“中國民政培訓網”廣泛開展規范化、標準化的示范培訓,逐步建立起分層級、多樣化、可操作、全覆蓋的專業能力培養體系,引導兒童主任職業向專職化、專業化方向發展。在“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基礎上,整合利用民政、教育、衛生等系統的數據庫資源,建立覆蓋所有兒童的基礎數據庫及兒童困境動態監測系統,構建起融“監測、評估、報告、介入、跟蹤、反饋”于一體的兒童關愛保護網絡。與此同時,更新未成年人保護和兒童福利政策匯編和典型案例匯編,增強幫扶救助場景模擬訓練,提高強制報告法律責任意識。
編輯: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