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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科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做出系統部署,為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提升科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進方向。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為指導,推動科技體制改革取得重大成就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科技體制改革,深刻指出如果把科技創新比作我國發展的新引擎,那么改革就是點燃這個新引擎必不可少的點火系,強調要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堅持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充分激發創新創造活力。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主持召開中央深改委(組)會議,聽取科技體制改革專題匯報,親自研究審議科技體制重大改革方案,推動143項改革任務全面完成。二十屆二中全會作出重大決策,全面加強黨對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成立中央科技委,實現科技領導體制和管理體制全面重塑。
在習近平總書記的領航掌舵下,我國科技體制改革縱深推進,新型舉國體制優勢進一步發揮,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進一步提升,推動我國科技事業發展取得歷史性成效,發生歷史性變革。我國全球創新指數排名從2012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23年的第12位,研發經費躍居全球第二,研發人員、高水平論文、發明專利多年位居世界前列,取得了載人航天、探月工程、北斗導航、5G等一大批標志性重大成果,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
一是健全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新型舉國體制,創新重大科技項目立項和組織管理方式,建立“以需求定項目、以項目定經費”的重大科技項目資助機制,實行“揭榜掛帥”“賽馬制”、首席科學家等新型組織模式,科技攻關體系化能力持續加強。
二是優化布局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加快構建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全國重點實驗室為支撐的中國特色國家實驗室體系,研究型大學有組織科研能力持續提升,使命導向的科研院所管理改革試點深入推進,科技領軍企業領銜開展攻關的機制加快探索,國家創新體系更加協同高效。
三是持續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出臺專門支持文件,加大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力度和范圍,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科技融資、知識產權保護等政策,570余家科技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直接融資規模超萬億元,科技產業金融良性循環的格局加速形成,科技創新對產業支撐引領作用不斷強化。
四是有效破除束縛科研人員創新活力的體制機制障礙,深化院士制度改革,推進科技人才評價、科技獎勵和人才激勵改革,開展減負專項行動,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當主角”。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建立學術不端問題主動監測發現機制和科研失信問題公開通報機制,創新活力動力進一步釋放,創新生態持續優化。
五是加快打造區域科技創新高地,強化新時期進一步加強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頂層設計,布局建設成渝、武漢、西安等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支持中關村開展新一輪先試先行改革,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科技幫扶力度,東西部科技合作機制更加健全。
六是拓展國際科技開放合作,召開首屆“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大會,發起并積極踐行《國際科技合作倡議》,啟動“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專項合作計劃。牽頭啟動實施“深時數字地球”“海洋負排放”2個國際大科學計劃。國際科技合作廣度和深度持續拓展,科技創新開放環境不斷優化。
準確把握國內外形勢變化,深刻認識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科技領域是最需要不斷改革的領域。從理論上看,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只有科技體制改革先行,才能又好又持久地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從實踐上看,科技革命與大國博弈相互交織,大國競爭的關鍵是科技創新能力,背后較量的是誰的制度更優越。面對紛繁復雜的國際國內形勢,面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面對人民群眾新期待,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對實現國家科技實力躍升的引領帶動作用更加彰顯。
一是發展階段之變:我國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科技創新在國家發展全局中的擺位更為重要。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始終把科技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強調“中國式現代化關鍵在科技現代化”“能不能如期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關鍵看科技自立自強”。面對發展階段變化,必須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不斷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二是國內外形勢之變:大國戰略博弈愈演愈烈,對增強科技創新體系化能力要求更為迫切。科技全球化曾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帶來大量先進技術和科技人才。但當前全球圍繞高科技領域的競爭日趨白熱化,我國科技發展面臨越來越嚴重的外部遏制打壓。面對國內外形勢變化,必須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提升科技創新的體系化能力,增強應對外部重大風險挑戰的抗壓能力、應變能力和反制能力。
三是創新范式之變:科技創新模式發生深刻變革,需要與之相適應的科技治理體系。以人工智能、量子計算、核聚變能等為代表的新興技術加速迭代,長板效應逐步替代短板效應,場景應用成為技術研發的重要驅動力,應對國家發展安全面臨的重大挑戰、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成為新時代科技創新的重大任務,適應并引領當今世界科技的變化發展成為我國必須答好的時代課題。面對創新范式變化,必須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以更健全體制機制催生更多原創性顛覆性前沿性技術和未來產業。
四是主體結構之變:國家實驗室等戰略科技力量加速發展,各類創新主體協同高效成為新命題。國家實驗室體系作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核心,對傳統創新主體格局優化調整提出新要求。以科技領軍企業為代表的各類企業成為科技創新主體,對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重要性不斷提高。面對主體結構變化,必須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不斷優化創新主體定位和布局。
五是要素供給之變:創新要素總量和結構顯著變化,對提升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效率提出更高要求。科技人才隊伍從過去追求規模向更重視能力水平和優化結構轉變,頂尖科技人才需求更迫切,財政科技投入從增加總量向增加總量、優化結構和突出重點相結合轉變,算力、大數據等新型創新要素正在重塑科研模式和生產關系。面對要素供給變化,必須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進一步優化科技資源的配置結構、完善配置機制、提升配置效率。
對照建成科技強國的戰略目標,與新形勢新要求相比,我國仍存在原始創新能力相對薄弱、頂尖科技人才不足,一些關鍵核心技術受制于人等問題。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是迎接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快建設科技強國的必然選擇,是發展新質生產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也是贏得大國戰略博弈、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必然選擇。
錨定建設科技強國戰略目標,全面貫徹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科技體制改革重大部署
《決定》不僅擘畫了面向2035年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藍圖,更明確了2029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務時間表。我們要貫徹全會精神,堅持中國特色、洞悉全球特征、把握階段特點,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謀劃、部署、推動新一輪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實現科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建設科技強國作出新貢獻。
一是優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布局與建設,提升科技創新的體系化能力。加強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優化國家科研機構、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定位和布局。在事關占領科技制高點的關鍵領域發揮好國家實驗室核心和龍頭作用,國家科研機構加強建制化體系化科研攻關,高水平研究型大學擔當好基礎研究主力軍,合力產出更多基礎性戰略性成果;在事關產業競爭力和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必爭領域,發揮好科技領軍企業對創新鏈產業鏈的牽引整合作用。
二是健全新型舉國體制,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體制優勢。統籌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健全重點產業鏈發展體制機制,全鏈條推進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實行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分類管理的組織模式,建立地方、企業重大科技項目納入國家科技計劃體系新機制。構建科技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應對體系,加強科技基礎條件自主保障。
三是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發展壯大高水平科技人才隊伍。建立科技發展、國家戰略需求牽引的學科設置調整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超常規布局急需學科專業。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在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中發展壯大國家戰略人才力量,著力培養造就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著力培養造就卓越工程師、大國工匠、高技能人才。完善青年人才選拔、培養機制。深化科技評價體系改革,加強科技倫理治理。
四是完善創新要素供給使用,建立更加高效的創新資源配置模式。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引領作用,加強創新資源統籌和力量組織。完善中央財政科技經費分配和管理使用機制,健全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執行和專業機構管理體制,按照“以需求定任務、以任務配資源”原則,保障中央財政科技投入的持續增長。加強基礎研究前瞻性、引領性布局和組織化實施,完善競爭性支持和穩定支持相結合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鼓勵開展高風險、高價值基礎研究。健全算力、數據等新型創新要素高效配置機制。
五是加強制度性開放,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開放環境。深入參與全球科技治理,全面提升國際科技交流合作的廣度深度。實施好我國面向全球的科研基金,打通財政科研經費出境通道,支持境外機構和科研人員承擔我國科技計劃項目。支持科研數據依法跨境流動。完善海外人才支持保障機制,探索建立高技術人才移民制度。主動發起一批國際科技組織,促進境內科技社團國際化。
編輯:崔姝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