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協商>協商建言
全國政協委員呂濤:進一步保障聽障人士的訴訟權利
案由:根據中國殘聯統計,我國是世界上聽障人數最多的國家。如何保障聽障人士的訴訟權利一直是司法機關工作的重點之一。
2018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全面保障了聽障人士在刑事訴訟案件中的合法權益。但在司法實踐中,具體的辦案部門在辦理涉聽障人士案件時仍存在工作不細致、手語專業人員缺乏等問題,導致聽障人士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全面保障。
此外,司法機關在辦理聽障群體案件時還存在手語翻譯指派缺乏程序、手語翻譯質量難以保證等問題,相關人才缺失導致錯案發生,形成社會不穩定因素等問題。
建議:一、在中級以上人民法院設立聾、啞人無障礙法庭。我國現有約2780萬聽障人士,占全國殘障群體的30%以上。通過在中級以上人民法院設立聽障人士無障礙法庭,對手語翻譯內容實行復核制,能進一步保障以聽障人士為代表的殘障群體的合法權益,更好地維護其訴訟權利。
二、 利用社會資源培訓相關司法專業人員。為更好維護聽障人士訴訟權利,應當培養一批既懂手語又熟悉聾、啞人心理的司法從業人員。在調研中了解到西南政法大學利用該校學科優勢,成立了卓越公共服務人才實驗班,致力于培養一批既懂手語,又精通法律的復合型人才。建議總結相關經驗,并在有條件的高校推行,同時可以在司法從業人員中開展手語、聽障人士心理學等短期培訓工作,培養一批既懂法律還懂手語更對聽障人士心理有所了解的專業法官、檢察官、律師。
三、 定期發布典型案例。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通過發布典型案例,在殘障人士、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工作中取得了積極效果。建議在推行聽障人士無障礙法庭的同時,人民法院可以通過定期發布涉聽障人士典型案例,加強以案釋法,進而有利于法律適用的統一,為類似案件確立可以參照的標準。
編輯:崔姝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