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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郭繼孚:推進全齡友好環境建設
案由: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無障礙設施建設問題,是一個國家和社會文明的標志,我們要高度重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提出,“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在發展目標中也明確提出,“到2035年,無障礙出行服務體系基本完善”。我國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關注無障礙環境建設,經過近40年的發展,無障礙出行環境得到了大幅提升。
當前,不容忽視的一個現實是: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推進建設的無障礙設施利用率不高,無障礙設施缺失或不完善的現象依然存在。造成這一局面原因有很多,其中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就是殘疾人沒有廣泛就業,大量單位建設的無障礙設施閑置無用,更新維護不到位,當有人要使用時卻發現設施老舊,使用體驗不佳,因此便形成惡性循環。
我國《殘疾人就業條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調研發現,我國適齡就業殘疾人按比例安排就業人數比例比較低,絕大部分用人單位選擇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替安排殘疾人就業。此外,相較一般人群,老年人、殘疾人的出行率遠低于正常人,并非他們沒有出行意愿,而是沒有特定人員照顧,使得其無法安全順利完成整個出行過程。中國即將進入老齡化社會,進一步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向全齡友好環境建設至關重要。
建議:一、修訂促進殘疾人全面就業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殘疾人全面就業。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殘疾人就業條例》,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等用人單位嚴格落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若達不到規定比例,須限期制定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工作推進計劃,并按計劃推進實施,達不到規定比例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納額逐年累進制增加。
二、 推進全齡友好無障礙環境建設。一方面要加強“門到門”一體化閉環的全齡友好環境設施建設,制定設施建設或改造計劃,開展環境改造工作。另一方面以區域為單位,制定殘疾人全面就業落地計劃,同步開展區域無障礙環境改造效果大檢查,與殘疾人全面就業計劃同步驗收。將區域全齡友好環境建設納入監察體系。
編輯:崔姝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