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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履職激情
沈心宇(右)在錄制《說法論典》節目。(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沈心宇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政協委員,內蒙古法砥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屆政協委員隊伍中,有無數個志愿奉獻的“她身影”,綻放著新時代最美芳華,沈心宇就是其中之一。沈心宇的身上,還有很多“標簽”: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專家咨詢網”專家、內蒙古自治區專業律師人才庫律師、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屆婦女聯合會執委、呼和浩特市青年聯合會委員……這些年來,“履職盡責”早已融入沈心宇的工作生活,變成了信念和力量。
服務人民,建言獻策作表率
“建專業的言、講專業的話,必須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必須立足律師工作、心懷百姓民生。”這是沈心宇在成為政協委員后的深切體會。
近幾年,受多重不利因素影響,民營經濟、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困難較多,急需防控、解決各類法律風險。“提案有了方向,還要順著這個方向把問題分析透徹。”在沈心宇看來,只有深入調研,才能找出真問題,想到好辦法。她經過多次調研,先后撰寫了《關于設立法律專家團隊為民營企業進行體檢及防控》《律師如何參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等提案,針對民營企業發展中的法律風險防控提出有效解決思路。
沉甸甸的履職責任,讓沈心宇的腳步不停、目光更遠,經常深入一線調研,傾聽民意民聲。她不愿意被貼上“重點提案大戶”的標簽,卻時時把人民群眾對法治的新期盼與新需求“掛”在心上。
沈心宇始終認為,政協委員履職不能只做表面文章,更要推動問題得到切實解決,需要一如既往地保持履職激情,用心發現問題。結合自身工作優勢,充分反映社情民意,促進問題的解決,才是政協委員發揮力量的關鍵。
2024年,民政部、中央社會工作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全國工商聯等五部門發布《關于加強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強調加強社會組織建設和管理,以規范化建設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對于這一舉措,沈心宇認為,“這是實現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會組織自身發展的內在要求。”
然而在日常工作中,沈心宇注意到,內蒙古社會公益組織近幾年發展態勢良好,但也不乏一些組織因合規意識淡薄、監管機制存在漏洞等,受到行政處罰。
如何推動內蒙古自治區社會公益組織合法合規發展,在公益道路上走遠走實?
沈心宇打算通過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方式貢獻委員力量。對此,她赴包頭、烏海、赤峰等盟市展開調研,發現部分社會公益組織存在合規意識淡薄、內部管理不善、自律性不足等問題。她建議通過加強法規宣傳與培訓、構建全面系統的社會公益組織信息管理系統、強化社會公益組織內部治理、建立激勵與懲戒機制、提供咨詢與指導服務等方式,護航社會公益組織健康發展。由她撰寫的《關于優化對內蒙古自治區社會公益組織監督管理的建議》被內蒙古自治區政協采用,相關建議得到自治區黨委、政府有關部門采用,助推了自治區社會公益組織規范有序發展。
敬業深耕,本職工作辦實事
在分享履職心得時,沈心宇說:“我十分珍惜政協履職平臺,把為群眾說話視為一種責任、一種幸福,提好一件提案的過程也是不斷充實和自我提高的過程。”
同時,作為一名律師,沈心宇深耕法律服務領域多年,始終用心用情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在沈心宇看來,做委員和做履職有著某種相通,“都得與人民、與生活心心相印。”
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沈心宇常常會遇到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當事人。在一次法律援助過程中,沈心宇得知受援的未成年人希望家人能夠為他存一些錢用于在監所中的日常生活。經過與其家人溝通和側面了解,沈心宇發現孩子的父母竟是當地的“五保戶”,就自掏腰包為孩子存入了一筆生活費。作為律師行業楷模,沈心宇之所以受到受援人和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不僅是因為認真專業、嚴謹負責的辦案態度,還因她擦亮了律師為民服務的底色。
普法宣傳是沈心宇常年堅持的一項社會公益活動,她用專業的水平和飽滿的熱情,為群眾奉上了一場深度與溫度并存的“法治盛宴”。在《都市全接觸》《法制直播間》《說法論典》《房地產報道》等電視欄目中,沈心宇通過生動鮮活的案例,就各類民刑事熱點問題,耐心、細致地解答群眾提出的勞動糾紛、婚姻家庭、遺產繼承等法律問題。同時,沈心宇還受邀成為呼和浩特“七五”普法宣講團律師成員、民法典宣講團成員,為群眾提供義務法律咨詢服務。
“我是一名律師,也是一名政協委員,承載著律師與政協委員的雙重身份,肩負著追求公平正義和參政議政的雙重使命,情懷在心,責任在肩,我一定會不辱使命、不負重托,在厚植為民情懷、寫好履職答卷的道路上踔厲奮發、勇毅前行。”沈心宇說。
編輯: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