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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張誠達:在歷史文化街區中合理再現傳統文化元素
案由:歷史文化街區的歷史價值和文化藝術價值都體現在“傳統文化元素”里,這些文化元素包括傳統建筑、構筑物、街道肌理、傳統習俗、節慶方式等。千百年來,它們承載著鄉愁記憶、見證了歷史進程、彰顯著文化自信,是彌足珍貴的城市文化遺產。但是在商業利益面前,沒有商業價值的傳統文化元素很容易被忽視和破壞,甚至被直接去除。本來應該百花齊放的歷史街區變成了千街一面的小吃街和美食城,加上原居民地遷出,原有的生活氛圍和文化故事隨之消失,城市記憶就這樣被硬生生切斷、地域特色也隨之煙消云散,形成不可逆的文化斷層。
建議:“留、改、拆、增、建、營”六項舉措配合發力、統籌推進。
“留”是最大限度保留歷史建筑的外觀特征和街道肌理,包括牌坊、門樓、廟宇、民宅,甚至是古碑刻、古井口、石板路等,與之相伴的傳統習俗、節慶活動也一并保留。
“改”是指“外觀改造”和“功能改造”兩個層面。“外觀改造”是指改造不符合歷史風貌的現代建筑,使其呈現歷史原貌和地方特色。“功能改造”是指使用功能要符合現代生活方式和商業需求,比如加裝落地窗,增加保溫層、按比例配置停車位和公共衛生間等。
“拆”是拆除私加亂蓋的違章建筑和破壞歷史風貌的垃圾建筑,回歸原汁原味的傳統文化體驗。
“增”是增加“文化創意作品”。歷史文化街區是孵化非遺產品的最佳溫床。一些平時很少接觸大眾的非遺和老手藝可以借助文化街區這個平臺快速融入現代生活,實現創造性轉換和創新性發展。而文化街區也可借助特色非遺產品給游客帶來可觸摸、可互動、新穎獨特的文化體驗。彼此受益,相得益彰。
“建”是按古法復建一部分在歷史上確實存在并有影響力的地標性建筑或構筑物,如鐘鼓樓、牌坊、門樓等。讓“鼓樓街”的鼓樓物歸原處、讓“牌坊巷”的牌坊俊影重現,讓記憶延續,讓故事流傳。
“營”是注重業態運營。最好的狀態是形成自我運營的生態圈,原居民與新商戶相伴共生,即所謂的有煙火、有鄉愁、有傳說、有信仰,使其成為一個展示地域特色的“展覽館”、融匯傳統與時尚的“會客廳”。
編輯: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