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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工商聯:加強民營經濟統計監測工作
案由:《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要求,“加強民營經濟統計監測評估,必要時可研究編制統一規范的民營經濟發展指數”。精準的民營經濟統計數據是黨和政府科學決策的重要參考和依據,是助推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當前,民營經濟統計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指標體系缺失,統計制度不健全、統計監管不完善;二、統計數據不精準,存在不準、不全、不及時的問題;三、統計基礎不扎實。政府層面,部門之間“條塊分割”,“數據壁壘”打通難;企業層面,部分中小微企業財務制度不夠健全,直接影響民營統計數據質量。
建議:一、加快頂層設計,完善制度機制。一是加快完善統計法。建議統計局將民營經濟統計指標納入國民經濟統計制度,細化統計科目,真實反映民間投資景氣情況,規范統計范圍、統計指標、報表頻率等,形成“民營經濟數據庫”。建立民營部門統計體系,橫向包含財政、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縱向貫穿國家、省、市、縣、鄉鎮、民營企業,密切溝通協作,規范統計口徑,統一對外發布。二是加強工作監管。各級統計局加大對民營經濟發展及運行情況監管力度,準確反映經濟發展的規模和特點,強化統計工作執法力度,加大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防范和懲治力度,對數據造假的地區和單位予以公開處理。
二、 加強督促指導,優化工作流程。一是完善民營企業報表制度,建議統計局加強對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的統計報表收集,完善民營企業信息庫,及時關注民營企業的建立、發展和退出市場情況。二是督促民營企業真實填寫統計報表,優化企業上報數據內容,簡化上報流程,以便及時掌握民營企業發展情況,鼓勵民營經濟發達省份和地區先行開展民營統計工作試點工作。
三、 多方聯動發力,提高數據質量。一是指導推動各地由發改部門建立民營經濟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相關部門負責各項民營經濟統計指標,加強統計部門與市場監管、工信、發改等部門溝通,明確分工,理順民營經濟統計數據來源、渠道,定期開展民營經濟大調研,印證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搭建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破除信息壁壘,促進部門間數據資源共享。圍繞民營經濟統計數據,進行監測分析,形成統計分析報告,建立各級政府民營經濟信息發布制度。二是抓好基層業務培訓,加強對企業統計人員的培訓,提高企業統計人員業務素質,使其能高質量完成企業統計工作。及時開展業務指導,對企業的統計臺賬進行指導和檢查,并定期予以抽查、考評等。
編輯:魯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