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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最大限度減少年度入企檢查頻次
人民政協網北京1月8日電(記者 徐艷紅)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作出了系統全面的規定。1月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司法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企業反映較多的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等問題,《意見》明確要求最大限度減少入企檢查頻次。
司法部副部長胡衛列介紹說,近年來,國務院圍繞提升行政執法質效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扎實推進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加強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制定和管理、規范行政處罰設定和實施,有力提升了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水平。但同時,執法不規范甚至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在一些地方和部門還時有發生。為此,《意見》對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作出了系統全面的規定。
一是更加聚焦突出問題。《意見》規定的10項措施都是直奔著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檢查方面的突出問題去的。針對企業
二是更加注重全面有效。《意見》強調對行政檢查進行全方位、全鏈條、全覆蓋規范管理。在檢查主體方面,進一步明確了哪些主體可以檢查,哪些主體不能檢查,嚴禁不具備主體資格的組織實施檢查。在檢查事項方面,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要對現有檢查事項進行清理,該調整的調整、該取消的取消,切實從源頭上遏制亂檢查。在檢查程序方面,進一步細化檢查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杜絕隨意檢查。
三是更加注重夯實責任。《意見》著眼于推進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地見效,健全完善責任落實機制。強化責任意識,明確規定各項工作的責任主體,并對建立分級分類檢查制度、公布檢查標準等規定了具體的完成時限。強化數字賦能,要求加快建成全國統一的行政執法監督信息系統,全面、統一、及時歸集檢查信息,對多頭檢查、重復檢查、高頻次檢查等進行快速預警,提高監督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強化執法監督,要求執法監督機關要通過責令改正、公開約談、直接督辦、通報曝光等方式,嚴肅責任追究,對違規行政檢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強化信息公開,要求嚴格落實執法公示制度,必須按照規定向社會公布檢查主體、事項、依據、標準、計劃、頻次等信息,便于全社會對行政檢查活動進行監督。
編輯:錢子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