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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行刑反向銜接工作從“接住”向“接好”邁進
人民政協網2月18日電(記者 高志民)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完善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雙向銜接機制”。2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委員、行政檢察廳廳長張相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2024年1至11月,對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但需要給予行政處罰的,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檢察意見13萬余人。
張相軍表示,過去一年,全國檢察機關行政檢察部門堅決貫徹黨中央和最高檢黨組決策部署,切實扛起行刑反向銜接牽頭責任,對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的案件,堅持嚴格依法、客觀公正、過罰相當,對經審查認為需要給予被不起訴人行政處罰的,及時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行政主管機關,并對案件處理情況進行跟蹤督促,防止當罰不罰,促進嚴格執法、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設。
據張相軍介紹,最高檢在2023年印發《關于推進行刑雙向銜接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構建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銜接制度的意見》基礎上,2024年又印發《關于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行政訴訟監督職責中開展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工作的意見》和《人民檢察院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指引》,不斷總結工作經驗,保障和規范反向銜接案件辦理。同時,嚴格把握“可處罰性”原則,通過印發工作通報、加強教育培訓、編發典型案例,指導各地準確把握處罰法定性和處罰必要性,提升精準度。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更加制度化規范化,從“接住”向“接好”邁進。
在完善內外銜接機制方面,檢察機關內部建立健全不起訴案件刑事檢察部門應移盡移、行政檢察部門應審盡審,及時溝通和反饋機制。與行政主管機關建立健全案件移送、證據移交、案件信息共享等銜接機制。目前已有福建、吉林、安徽、河北、寧夏、湖北、甘肅等7個省級檢察院與省政府建立包括行刑雙向銜接在內的府檢聯動機制。
編輯:錢子鈺